2008-7-9 09:49
李想
一条小狗带来的惨案
昨天上午8点,连接莫干山路和上塘路的好运路上,一辆白色捷达轿车撞死一条横穿马路的狼狗。
轿车继续往前开了约10米,一个大伯追着车跑,司机停了车。
司机是男的,30岁左右,旁边坐了个孕妇。
大伯拦住车头,司机问大伯怎么解决,大伯说,等儿子来拿主意。
有人给大伯搬了把椅子,大伯坐在车前,说他姓金,73岁,良渚镇吴家厍人,狼狗养了两年多,叫小红。
大伯坐了20分钟,儿子来了,说狗是花500元买的,养了两年,天天吃火腿肠,要赔1380元;司机说,最多赔400元。
双方谈不拢,司机报警。8:40,民警赶到,拍照取证,然后做协调工作——先把金大伯和他儿子带到一边,说了几句;又把司机带到一边说了几句;双方达成一致,赔600元。
司机身上只有500元现金,民警和他一起去取钱,捷达车和孕妇留在原地,金大伯继续在太阳下挡在车前。
9:00,警车把司机送回,交了钱后,各自散了。
中午,我抽空和两位朋友说起此事,他们一个是律师,一个是交警。
律师说法很坚决:被撞的狗有证,可以适当赔偿;不全赔,是因为狗主人没有尽到看管的责任。如果被撞的狗无证,坚决不赔,因为狗主人对狗所有权是非法的,不能因此得利。
交警说,这和在农村里撞了猪、鸡不一样,猪、鸡是个人财产,适用《交通法》。而狗分有证无证,有证狗在道路上发生事故,狗主人又能证明狗是个人财产,那就适用《交通法》;撞了无证狗,狗主人又没有一个合法证据证明狗是个人财产,那只能把这起事故看作撞了“野生动物”。
2007年1月,青岛交警处理了首起撞狗案,交警说,被撞的是无证狗,不需要赔偿。
2007年3月15日,“郑州车撞狗第一案”宣判,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认为,街头撞死无证狗也得赔偿,因为狗主人证明了狗是他的私有财产。
两个案例相互矛盾,有法律界人士说,关于车撞狗,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源:快报)
[[i] 本帖最后由 李想 于 2008-7-9 17:40 编辑 [/i]]
2008-7-9 09:54
爱琴海的蓝
长知识啊。
2008-7-9 09:55
gsu
酱紫呀[em22] [em22] [em22]
2008-7-9 09:56
竹高水
这种的最麻烦了,调解啊调解不好的。。。。辛苦事故民警了。。。。
2008-7-9 09:57
炜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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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9 10:00
50A01
有个杭州下岗工人在富阳承包了一块地,当地农民经常半夜里在他进出的必经之路种上乱七八糟的东西然后躲在一边等他的车开过。[em30]
2008-7-9 10:38
碟中谍
狗撞死了么拖回去烧烧吃掉~证据都 吃掉了总没办法再举证了吧~;P ;P
2008-7-9 10:50
adonnis
狼狗 肯定无证的 叫我就跑了
2008-7-9 14:04
bibomoon
介个修车钱保险陪吗?
2008-7-9 14:31
山月清影
征求了一下单位同事的意见,要赔,坚决要赔,理由是,狗也是生命,今天你压狗,明天你就会压人。
他娘的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噢。
2008-7-9 15:05
hzgolf
哪怕有证,早上8点是遛狗的时间吗?
2008-7-9 16:54
algore
交警可以判狼狗全责。
2008-7-9 17:28
angela_gu
[quote]原帖由 hzgolf 于 2008-7-9 15:05 发表 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http://www.19lou.com/images/common/back.gif');}" alt="" src="http://www.19lou.com/images/common/back.gif"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border=0> 哪怕有证,早上8点是遛狗的时间吗? [/quote]
完全支持,这才是关键,不是遛狗时间狗乱跑,其实即使是遛狗时间,有规定是遛狗必须有绳牵牢的,警察个法盲!
2008-7-10 00:02
lf2ll1
[em50]
2008-7-10 00:11
竹高水
今天的报纸上有..
2008-7-10 07:05
远山
[quote]原帖由 山月清影 于 2008-7-9 14:31 发表 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http://www.19lou.com/images/common/back.gif');}" alt="" src="http://www.19lou.com/images/common/back.gif"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border=0> 征求了一下单位同事的意见,要赔,坚决要赔,理由是,狗也是生命,今天你压狗,明天你就会压人。他娘的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噢。 [/quote]
你问问你的同事,蟑螂、蚂蚁也是生命,今天压蟑螂,明天会不会压人?另外猪啊狗啊是生命,今天吃猪肉狗肉,明天他吃不吃人肉?
2008-7-10 08:11
guibin34100
在机动车道上我就不赔.狼狗全责.他不按规定的道路行驶.
2008-7-10 08:44
再见不流泪
[em59]
2008-7-10 09:13
杨过儿
在机动车道上压死的有证无证坚决不赔
2008-7-10 09:21
马丘比丘
无狗证的,或者有证但在法定遛狗时间以外,或者主人没有用狗圈牵住,或者在机动车道上,理应无须赔偿。
另外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的,狗的主人还应该向车主做出赔偿。
这才是法制精神的体现,才有利于社会秩序的重建。
[[i] 本帖最后由 马丘比丘 于 2008-7-10 09:24 编辑 [/i]]
2008-7-10 09:31
llzzzzz
明白了, 长见识了.
2008-7-10 09:34
cooper2008
主人要看好自己的GG~~~
2008-7-10 09:51
双翼未展
如果有证应该是要赔的,属于私人财产,主人只是负监管不利的责任,好像杭州一般都是这样,赔,但不是全赔。
我们家的狗狗按规定时间出去都被小区里的车子撞了,撞了之后还想从我们狗狗身上压过去,我们拍他车让他停下来把他从车里揪出来,丫的就怕的打110了,真不知道压我们家狗狗时候的勇气哪里去了~~~~后来带我们狗狗去医院看了赔了医药费了事。个人,把小区的道路当大马路了,车速贼快~~~~
如果不负责任要跑的,估计我手里有什么东西就砸过去了,你觉得不就压一只狗么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还觉得不就砸你的车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砸了我就跑,你能怎么办?
所以,做人不能太自私,该负的责任就应该负,哪怕是一句对不起。不过,对于不在规定时间溜狗还有让狗狗乱跑的人,你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狗狗的生命,凭什么要求素不相识的人的去尊重~~~
2008-7-10 10:13
jinjinhie
意思一下吧,也没必要赔那么多的,
2008-7-10 12:33
cvn72
如果撞死的是亡国贫的狗交警会怎么判呢?或者撞死的是亡国贫这条狗呢?[em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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