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来,两个包包在门口,里面现金全无,还好卡跟证件都在,LG皮夹里的2000多,我还好钱包没钱,不过有一张新加坡币竟然拿走了
还有刚买的IBM ,佳能的单反,我的T200,CASIO的手表,从巴厘岛带回来的戒指。居然对偶的那只BABY-G不感兴趣,估计以为是儿童表,NND
报了110,看了现场,从派出所做了笔录回来,警察同志说偶家损失刚刚的。。。将近四万块。。。从派出所回来得知,去报案的人家已经10户了
个小偷够牛的。
还好我明智,早几天把包里的几千块现金放床头柜了。还把包里的首饰也收起来了,不然损失还要大
警察叔叔叫我们去找社区,说社区有责任的。晚上没保安巡逻的
。。呜。。。。哭啊。。。。
更新:回答几个问题,我家是二区的32幢,是六楼,现在的脚手架刚刚给他们提供了便利,刚刚是窗口的位置爬进来的。其实上作案手法都一样,都是从厨房的窗口里爬进来的
我们这单元还有个401被偷,好像是3000多块现金加超市卡
下午一起去物业的有33幢的,4幢的,4幢的人说他们后面的6幢,是被保笼拉开爬窗进去的
去吃晚饭的时候下面好像说29幢也有。
至于我家的东西,我们一般都放在客厅,由于客厅跟书房也联在一起,所以电脑什么的也是同一个房间里了。包包就放在电视柜边上,只有手机放在卧室里,刚刚他们不敢进来。但是听别的几户人家说,他们两个卧室都有人的,照样还是被他们全部光顾过,床头柜的手机跟首饰也都被偷了。。
下午去物业交涉,未果,推卸责任,叫我们慢慢等结果,不知道何时是个头。。。
傍晚,旁边29幢的打了88909090,具体后来怎么样不太清楚。
楼下三楼被光顾过,但没偷成,估计这次偷窃人家远远超于十户。。。
希望有些人不要说风凉话,我说出来的东西完全属实,也不是显摆什么的,就是估计个价值罢了
我家没什么钱的,只是LG爱好数码这一块东西,刚刚结好婚收的红包还是有一点的
于是LG把原来的X60更新成T61了,买的是行货,单反一直是他爱好的,原来是拿单位的用用,现在想想有点小钱么就自己买了个玩玩
至于我的相机也是LG买给我的情人节礼物。我觉得东西丢了完全不是一种显摆的表现
我之所以来发帖也是为了提醒大家一样,毕竟二区的社区蛮大的,相信有N多的人住在这里,也相信有不少是上19楼的
丢东西跟有钱没钱无关,即使别人再怎么有钱,难道被小偷偷去也要分有钱没钱的么?
所以拜托有些人不要眼睛血血红,脑西多一根的,这根本没必要显摆!!!
[ 本帖最后由 北极星1129 于 2008-6-3 16:3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