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好路过延安路与庆春路的交叉口,有个中年男子走上来非说我适合做平面模特,听听口气觉得还蛮诚恳的,就跟他去了茶叶大厦的8楼,一开始带我稍微转悠了圈,让我观赏了他家用相框表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接着将我带到了一个很小的办公室,是个长发女孩接待我的,说是那的什么经理,聊了半天,大致意思就是说我可以做兼职模特,开始时没什么经验,可以从礼仪做起,然后通过积累经验外加有时做个培训,这样等以后如果有大点的活动可以让我参加,并说了下分成之类的,当时我听听觉得不错,心想这样一来能赚点小外快(我真TMD单纯
)然后就答应.接着问我要艺术照,说是为了给客户挑选模特时用的,我说没有,她说她们公司能拍,一套680,让我现在把钱付了就可以马上照了...但刚好我有事,所以就推辞了,说今天没时间,过段时间再来,(本来能逃过这一劫的,但是........... )那女的就马上让我先交300订金,说是之后会有什么活动,马上拍了可以用上,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头脑一热,就把300交给她了
(我的钱呐...
),然后她拿了一份摄影合同给我签,我大致看了下,然后就签了走人.走之前那女的说让我尽快来拍照,最好是明天,我说明天可能抽空会去.等我下了楼然后开始琢磨这事,越想觉得越不对....(估计出了那大楼我从猪脑又变回了人脑...)我感觉他们就是想赚我这笔摄影费,而且我也忘问如果以后有什么培训的是不是会让我另外交钱(其实现在想来,看那架势十有八九是会让我交的...
)我再拿出合同仔细读了一遍,看到其中有一条写着"如甲方(就是猪脑我)无故不按乙方(正在怀疑的骗子公司)安排参加摄影,定金不退."我心里咯噔一下,怎么当时看合同的时候没留意到这条呢......用的还是"定"字.....这不就得让我面临三个选择:一、好比这三百大洋从没出现在我的钱包里(我憋屈啊
)。二、明天继续去当猪头(我犯贱吗....)。三、明天让朋友陪同一起去把钱给要回来。但我签了这份合同,能要的回来吗...
今天遇到的事基本讲述完毕,现在得拜托各位XDJM们,有从事法律行当的不,给点意见.....我现在准备选择三...就不知道这样的情况能把钱给要回来吗.......并且还有其他XDJM碰到跟我一样的事吗?可以说说....
PS:不管是同情我的还是BS我的,都谢谢能回复,发这个贴一是想听取大家意见,二是想警告JM们别在犯我这样的错(虽然现在像我这样的人真的不多了...不过有提醒总是好的....),我现在准备出发要钱去了,其中回帖的一个MM的意见很好,准备采纳,回来后告诉大家最后结果,呵呵.
回来更新了:
今天下午4点左右我和我朋友到了那家公司,先还是那个姓金的女的接待的,我就找理由说是由于工作性质不能做这份兼职,然后那女的就出去了,让我稍等,过了一会她回来了,说是他们廖总想找我谈谈,这时我心想,看样子是想让他们的BOSS来摆平我这事,靠,我还怕你不成...然后那女的就把我领到那个总的办公室,但让我朋友在外面先坐一会,让我一个人进去,然后我们开始谈判了....当然,一开始总是客气的,他问我为什么不干,不就把刚才那借口又重新说了一遍,然后他再天花乱缀的说了一统,然后看我还是不想干,这时他才直接了当的说这300块是不会退给你的,合同上写明了,是定金,不是订金,(当时看他的表情还真够恶心的,好象吃定了我这300一定是要不会了,切~姑娘我就是知道你会来这套,早就想好了几种应对办法,你一开始忽悠我,现在我开始忽悠你)我说你那合同我已经咨询过我的叔叔了,他就是律师,你的这份合同总金额是680,定金收了我300,按法律规定,定金应该不能超过总金额的20%,但你现在都将近百分之五十了,还有你的合同里有霸王条款,照例来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而且听说现在的"定"和"订"是相同含义,是可以全额退的...(其实前面我说的都是网上查过的,但后面是看到这里有位同志回帖说是定和订现在是一样了,这点我有点心虚的....)他听我这么一说,一开始那得意的表情马上收敛了,说他也有律师,他的合同也是通过律师拟出来的(MD,你那是什么狗P律师,就算我后面对于"定"这个字说的是比较心虚的,但定金不能超过总额的20%可是我从网上查来的,难道你那所谓的律师连这点都不懂吗)而且还说300元是不会退给你的,我们都给你安排好拍照的人了,你说不拍就不拍,每个人来了都这样,我们这家公司还怎么开。而且还举例反问我如果去租房子难道付了定金还能退的吗?我说我根本就没和你们确定拍照时间,合同上也没写,你们怎么会给我安排好人的呢,至于租房付定金,那是因为房东要保障自己的利益,如果租房的人定了时间一直不来租,耽误了房东租给其他人,那就亏了,而我不来拍照你的利益有受什么损失吗?骗子总听了就开始耍赖,然后咬着“定”字不放。(好,本来还想跟你讲讲道理的,但看样子你是当我软柿子了,你能当痞子,难道我就不行吗...)我说:这么说来你那三百块是不还了。他说:三百是不会还的。我说:行,那我就在你公司里坐着,进来一个我说一个,反正我最近也空。说好我转身走出他办公室,跟我朋友说了刚才的情况,她说那么我们就在外面坐着。这时那个姓金的女的进了骗子总的办公室,过了会出来把我叫到了她的办公室,她说他们廖总是不会退给我的,现在这钱就由她私人出了,(哈,搞笑,想也知道肯定是那个骗子总觉得我这么一来会影响他的行骗,所以找你来打发我,说是你给退的,还不是想要挽回点面子,还有,难不成真是你私人出的我就会愧疚不要你的钱吗,你们还不是一个装黑脸,一个装白脸)我说行,然后她让我把合同收据还给她,我也要求她当着我的面把两份合同和收据都当我的面毁了,等她撕了她阴着脸跟我说你可以走了(我还巴不得快点走呢)然后我起身,刚打开门听见她说再见,我反射性的也回了一句再见(一出她门我就想还见个P啊,应该是不见才是.....) OVER.....
所以说各位JMS,如果真碰到这事了,别自认倒霉,他们这些人就是欺软怕硬的,自己做了一次蠢事既然还能挽救干吗不再去要回来,又不是找不到人的那种,他们公司还在你干吗怕要不回来,又不是你的错,是他们自己做了亏心事,把钱还给我就为了息事宁人。所以说不要怕,该是你的就应该要回来。不过最后还是希望JMS不要再犯我的错,
以下话写给那位廖总(PS:并将这个D便色献给你):
我跟你谈话时提到的那个律师叔叔确实有这人,只不过我还没将这事告诉他,你让我打电话不就是为了证实是不是我在忽悠你,现在告诉你,确实是,后来我联系我老爸让他把那个叔叔的电话告诉我,我当时是想豁出去了,但后来那个电话没通,实际我是松了口气的,然后你几次三番想让我打这电话,我一直没打,原因:一、我考虑到不想把这种丢脸的事弄的家里人都知道,不然事情就真闹大了;二、如果真用什么法律条款来进行沟通,你顶多也就退给我164元,我凭什么让你平白无故赚那136元,我宁可把这钱丢进钱塘江也不想给你。所以后来我也不提打电话的事了。我也不想说一些大道理,只是想对你说你干这种事一定会有因果报应的。
在这里谢谢那些一直安慰我、同情我、鼓励我去把钱要回来、并帮我出主意的XDJM们,真的谢谢你们,在这给你们献上一大束花
[ 本帖最后由 赵寅成 于 2008-9-20 21:4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