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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规定网络谣言散布者最高罚1.5万,以后不可以随便上网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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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4:06 只看楼主  过滤水帖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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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散布谣言,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者将受到单位最高1.5万元、个人最高5000元的处罚。这是昨天杭州出台的地方立法《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

  《条例》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坚持“保护与管理并重”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条例》强化了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下载、复制、查阅”3个环节未列入禁则。

  同时,《条例》规定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在申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若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未尽到相关安全保护责任,不仅将受警告,还将被处以1000-15000元罚款;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也将被处以500-5000元罚款,并可能受到6个月以内的停机整顿。-------------2008年12月25日08:49  东方网-文汇报

在网络上,谣言总是比真相飞得更快更远。但是从今天起在网络上胡乱传播谣言很可能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so。。。今天咖啡教室的男斑竹动物园长很雀跃,因为自从8.22日一条 (传闻)19楼超级斑竹动物园长平时爱擦指甲油?(他是男人哎!)帖子在十九楼上发布后,他就一直饱受流言的困绕!"园长的性取向有问题么?""他除了爱抹指甲油还爱穿吊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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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猜疑在网友间不经而走,事态发生了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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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为很有男子气概的他终日以泪洗面,却无奈隔着网络与大家交流,没人能替他洗冤.....他成了活在"玻璃"罩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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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法律出台了,有法律做后盾,正义战胜了邪恶.....园长又恢复了往日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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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02] [em02] "园长事件"只是一个小小的例子,你在十九楼上被人黑过么?比如你的家庭电话被人当作家政咨询电话挂在网上?你的照片被人当做网络小小胖合成过"百变天后"?你有被人诬陷,百口莫变么?咱们都来这里聊聊!

[ 本帖最后由 不二家的小妞 于 2008-12-25 1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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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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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5:45 只看该作者

沙发

沙发抢来
80后单身小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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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5:48 只看该作者

板凳

5000还是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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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5:49 只看该作者

地板

[em50] [em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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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5:50 只看该作者

1 #

[em56]
钻石小鸟寻找百变女孩,投我一票吧http://www.19lou.com/forum-11-thread-3820269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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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5:52 只看该作者

2 #

[em50]
新浪围脖求粉:lina艾呼
城市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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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掌友 19楼宣传大使

发表于2008-12-25 15:56 只看该作者

3 #

[em02] 只发表情..
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的著名短诗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为我站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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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01 只看该作者

4 #

:( 以后说话得小心了。。。。: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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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掌友

发表于2008-12-25 16:02 只看该作者

5 #

[em02] [em02]
知足者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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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03 只看该作者

6 #

[em15] [em15] [e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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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04 只看该作者

7 #

[e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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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社区铜牌认证

发表于2008-12-25 16:06 只看该作者

8 #

还是直接把大家的嘴巴缝上,把手绑着。算了。有必要搞的这么复杂吗。饶来饶去的。其实谁心里不明白呢。
CUCU女包 5折销售中 http://shop35004733.tao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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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10 只看该作者

9 #

你个图解很搞笑,笑色我的。。。
囊达托?!轰夺尼?!麻撒噶?!耸那?!巴噶那?!乌锁达?!西马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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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掌友

发表于2008-12-25 16:11 只看该作者

10 #

还有,我一直认为园长是女的。。。[em16]
囊达托?!轰夺尼?!麻撒噶?!耸那?!巴噶那?!乌锁达?!西马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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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掌友

发表于2008-12-25 16:11 只看该作者

11 #

[em51]
&nbsp; &nbsp;&nbsp; &nbsp;我要加分分!!!<br /> ⌒╮','',' ,╱╱☆╱╱' ☆'<br /> ',' ',' ','&nbsp;&nbsp;','☆''╱★ ''<br /> ╱☆ '╱╱ ','&nbsp; &nbsp;'★ ,,☆╱<br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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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12 只看该作者

12 #

[em50]
执子之手,与子揩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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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12 只看该作者

13 #

[em50]
結果是最優先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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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13 只看该作者

14 #

[em59] [em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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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13 只看该作者

15 #

回复 #12 笑妍mm_2007 的帖子

你不造谣不就行了吗?
能做多少.就做多少.能进一步.就进一步. 不妄想.不奢求.不消沉.不放弃.不畏缩.不退避. 尽力而为.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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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1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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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从口出[em56]
與寂寞有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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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1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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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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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16 只看该作者

18 #

那个每天在杭州19楼咖啡教室一个男的发那个叫什么敏敏的女的文章和照片和博客会罚多少钱?

那男的把别人家庭住址,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的地址都给写出来了

而且还曝光那个“照片”起码也要伐个好几10万吧

好奇的地球人[em02]

[ 本帖最后由 蛋蛋家的妞 于 2008-12-25 16:18 编辑 ]
不管去哪裏.只要尓在心俚.哪里兜遈最幸福旳地方.親筆簽名:寕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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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28 只看该作者

19 #

[em15]
地中海小家http://www.19lou.com/forum-72-thread-30750641-1-1.html#pid46575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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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36 只看该作者

20 #

lZ要去交罚款了
   -----不死不足以明我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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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37 只看该作者

21 #

[em59] [em59] [em59]
我是强力胶 被我黏住还想跑?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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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38 只看该作者

22 #

第一个传的要罚,后面转的也要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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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39 只看该作者

23 #

[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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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41 只看该作者

24 #

[em50] 不说话就是了。
没什么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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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44 只看该作者

25 #

[em02] [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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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2-25 16:47 只看该作者

26 #

[em02]
自由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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