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解决现有住房问题 唤醒沉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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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现有住房问题 唤醒沉睡的机会

  所有人都在猜测什么时候房价会下降,但却很少有人去问房价是否应当继续下跌。
  上一次金融危机,我们是靠房改启动的大规模住房需求,拯救了中国的经济。今天,面对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更为巨大的经济海啸,我们又该有何作为?
  1997年金融风暴以后,整整10年,住房问题再一次站在了中国经济舞台的中央。但同上次一样,人们仍然习惯于把住宅视作一个孤立的问题。
  现在,房价的涨跌似乎是住房问题的全部。是否出现“拐点”,成了全民大猜谜——所有人都在猜测什么时候房价会下降,但却很少有人去问房价是否应当继续下跌。
  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们也在忙着研究如何通过调节供给,实现在均衡价格上的“供求平衡”。那么,是否存在一个稳定的“供求平衡”呢?或者说,是否存在一个理想化的,能够满足各方利益最大化和要素最优配置的“均衡价格”呢?
  “刀锋”上的均衡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理解价格的形成机制。按照微观经济学理论,供给和需求是两个趋势相反的曲线。这两个曲线必然存在一个焦点,而这个焦点上的价格,就是理论上的“均衡价格”。这就是著名的“马歇尔剪刀”。
  显然,这个理论实际上并没有回答最优价格问题。很少的供给加上很少的需求可以对应一个很高的“均衡价格”;同样,很大的供给加上很大的需求,可以对应一个很低的“均衡价格”。
  现实中,价格的变化并非如边际理论所描述的那样,是一个随着供求曲线变化而变化的连续的过程,而是分为供大于求和供不应求两种状态:当供大于求时,价格通过生产者竞争来决定——市场的价格等于最后一个生产者利润为零时的价格;当供不应求时,价格通过消费者竞争来决定——市场的价格等于最后一个消费者的预算所能承受的最高价格。
  假设有100套住宅,当市场上有101个消费者时,市场的价格就是第100个消费者排除第101个消费者所需的最高价格;如果市场上消费者减少到99个,市场的价格就是第99套住宅的生产者排除第100套生产者所需的最低价格。
  这就意味着,从供不应求转向供大于求时的价格与规模不是连续“量跌价涨”。一旦因为某种原因(如政策变化),需求跌破供求转换点,将会出现急剧的“量价齐跌”——从“消费者均衡”直接跌落到“生产者均衡”。下跌的“深度”,取决于消费者竞争时的“价格—规模”同生产者竞争时的“价格—规模”之间的落差(这个落差也就是所谓的“泡沫”)。
  因此,现在我们所寻求的“拐点”就不会是一个逐渐的边际调整过程,它是猛烈的价格和规模“双暴跌”。现在的供需观望只是一种“刀锋上”的不稳定均衡。如果这个判断是正确的,我们就有必要重新思考当前以打压房价为核心目标的房地产政策。
  需求会不会萎缩
  从消费者均衡价格向生产者均衡价格的跌落,关键的触发条件就是需求突然萎缩。只要需求的总量始终大于供给的总量,市场的价格将在边际上调整,而不会出现崩盘。那么,房地产需求会不会大规模萎缩?这就需要我们对目前的消费结构进行更加精细的分解。
  目前的住房市场,大约由三类需求构成:第一,是投机性需求。这类需求不是为了自己居住,而是利用不动产价格急速上涨的机会,将其抵押,通过银行融资,进行投资活动;第二,是投资性需求。这类需求同样不是为了自己居住,而是为了避免通货膨胀、追求更高资产性收益,它是以个人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活动;第三,是自住性需求。这部分需求是房地产市场最基本的主体需求。又可以分为两类,即已经通过贷款购买住宅的,和正在持币观望还没有来得及购买住宅的。这部分需求加上外来民工,构成了所谓“夹心层”的主要部分。
  其中,对经济危害最大的是投机性需求。这类需求同美国次贷类似,纯粹是建立在房价不断上涨的基础上。不动产升值时,通过不动产自身作抵押,获得财产膨胀的全部好处;不动产贬值时,资不抵债,由金融部门——更准确地说,由无辜的银行存款人——承担大部分后果。
  投资性需求的主要目的,是个人财产在存款、股市和房市之间选择一种最有利的保值状态。虽然这类需求对房价的上涨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但从宏观来讲,如果这些流动性不进入住宅市场,也会在股市吹出泡沫,或通过银行产生过剩的流动性。同投机性需求不同,消费者完全用自有资产购房。一旦不动产贬值,财产损失完全由投资者个人承担,而不会通过金融系统,转嫁给整个社会。
  2007年9月底出台的房贷政策,针对的就是投机性需求。由于首付增加和基准利率上调,大大提高了投机性投资的成本,依靠银行输血炒房的需求,一夜之间被逐出了房市。需求的急剧萎缩,使这几年急速上涨的房价,终于在去年年底戛然而止。目前房价之所以没有暴跌,是因为年初股市暴跌和出乎意外的高通胀率,堵住了流动性退出房市的出路。虽然不动产的收益大幅减少,但风险仍然小于存款和股市。因此,第二类投资性需求和已购房的第三类自住性需求被迫羁留在房市。
  尽管如此,几乎所有主要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成交量仍然出现急剧萎缩。按照前面的推理,一旦需求小于供给,消费者竞争确定的均衡价格,将会直线下降,回归生产者竞争确定的均衡价格。
  房市崩盘的风险
  也许有人会说,抑制住房价格上涨不正是我们调控政策的目的吗?
  不错,2002年以来,我曾多次撰文呼吁通过切断住房市场和金融系统的联系(针对投机性需求)和开征财产税(针对投资性需求)来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但这几年提出的多数政策,却与抑制房价上涨的目的南辕北辙。直到去年“9.27”出台的房贷新政,才真正抓住了房价上涨的命门,但已为时太晚——房价已经涨到危险的高度。在这个高度让房价跳下来,将不可避免地给宏观经济带来巨大的损害。
  抑制价格上涨和让高企的价格降下来,是两个完全不可互逆的过程。这就像控制体重上升和将上升的体重降下来,对身体的损害完全不同一样。我国一线城市的住宅建设成本价上合理利润大约在3000~4000元/平方米,而市场价却高达10000~20000元/平方米。这之间的巨大落差(也就是俗称的“泡沫”),大约就是房价可能下跌的幅度。
  哪怕下跌只有这个幅度的一半,投资性的需求也可能大规模退出房地产市场,并导致巨大的供给过剩。一旦出现这种局面,不仅投资性消费者和已经贷款买房的自住性消费者要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而且银行也将因为大规模的烂尾楼而无法收回贷款。不要以为开发商倒闭只是他们自己的事,由此而导致的银行烂账,最后仍需全民为其埋单。
  房地产崩盘的可能性,由于最近美国次贷危机和第一季度CPI的猛增而进一步增加。在出口疲软,消费萎缩的前景下,固定资产投资的下滑,有可能导致所有经济发动机同时熄火。上一次金融危机,我们是靠房改启动的大规模住房需求,拯救了中国的经济。在面临更大金融风暴的今天,宏观经济无法同时承受房地产市场的崩盘。
  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内外形势的急剧变化,已经使宏观经济目标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在新的形势下,防止房地产市场出现价格崩溃,已经成为比抑制房价上涨更为紧迫的政策目标。而比这还要紧迫的,是如何大规模地激活潜在的有效需求,使房地产再次成为宏观经济稳定之“锚”。
 历史的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多次剧烈的经济起伏。我们的政策一次比一次成熟。这些经验已经成为我们的宝贵财富。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们同样经历了过热的经济增长以及随之而来的亚洲金融风暴。在1992~1994年经济高增长、高通胀的阶段,政府采取了严厉的紧缩政策,同时,本币对美元大幅贬值。这个政策组合,及时压缩了经济中的泡沫,为抵御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做好了准备,特别是为人民币在金融风暴中屹立不动做好了关键性的准备。
  真正帮助宏观经济走出低谷的关键,应该说是1997~1998年启动的住房制度改革。这项改革政策一夜之间向经济中注入了空前规模的存量资产,使得大部分城市居民在下降的经济周期里,个人财富剧增,为随后的房地产高潮创造了有效需求。
  在随后的几年,面对通货紧缩的压力,房地产逆市而上,不仅抵消了其他经济部门衰退的影响,而且启动了过去5年经济的高速增长。金融风暴过后,中国同区域内其他经济的关系已经主从易位。
  回顾这段经历,对房地产影响最大的就是严厉的货币紧缩和住房制度改革。从紧的货币政策在1990年代中期曾导致大规模的银行烂账和烂尾楼,使得直到本世纪初宏观经济仍未走出通缩的阴影。
  今天我们面临着类似的形势。总结这段经验,我们能否制定出:一、更加有针对性的金融政策,避免像上一次那样,出现大规模的银行烂账和烂尾楼;二、更加有效的住房政策,像上一次那样,激活大规模的有效需求?
  福利还是市场?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回答的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将商品市场体制与社会保障体制对立起来的倾向,认为住宅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应当完全由政府以福利方式提供。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成功做到这一点。
  没有一个成熟的商品房市场作基准,住宅就无法正确定价,商业银行就无法大规模介入。而没有金融的支持,仅靠财政的力量,住房建设的速度就会大幅放缓。因此,任何解决住房问题的办法,都不应走回到另一个极端,以牺牲来之不易的商品房市场为代价。
  上个世纪末,香港房市崩盘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如果现在房地产崩盘,没有任何人会从中得到好处。包括那些现在还没有购房,天天期待房价下调的人。因此导致的银行烂账,最终还是由小储户或全民(财政)埋单。
  所以,我们需要针对商品房市场,制定一套更为“精确”的,以减少金融风险、防止房价暴跌为主要目的的政策:
  一、继续完善“9.27”房贷政策,切断借助银行资金投资房地产的投机性需求的资金来源。对此决不能有任何犹豫和心慈手软。只要没有银行资金的大规模介入,房地产泡沫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就会像艺术品和集邮市场那样,被限制在局部的市场,而不会通过金融系统输出到所有部门。
  二、暂缓征收财产税、提高存款利率、限制住宅户型结构等打击自主投资性需求的政策,使这部分来自自有资金的投资需求不会大规模离场。同时,逐步减少新的商品房供给,努力使商品房市场仍然维持消费者竞争,防止商品房价格的暴跌。
  三、适当放松银根,对已经开工的项目采用“点贷”等更精确的办法,解决其资金缺口。上一次经济过热采取紧缩措施后,形成了大规模的烂尾楼。其中,相当部分在最近一轮房地产高潮中得到解套。这表明,很多项目之所以成为烂尾楼,并非都没有真实需求,而是由于资金链的断裂。为防止人为制造坏账,银行应区分不同项目,对手续完备、市场风险不大的项目,继续给予支持。
  只要股市继续低迷,通胀压力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就仍然是一个可以保护财产安全的避风港。我们特别要避免香港在上次金融风暴中,莽撞捅破房地产市场泡沫而带来的严重后果。
  “夹心层”需求:沉睡的机会
  在上一次金融风暴中,依靠房改拉动内需,成功走出经济低谷的经验告诉我们,即使现有房地产市场垮掉,只要有足够规模的新的需求,依然能够有效抵御经济衰退的冲击,垮掉的市场也会东山再起。
  这个潜在的需求,就来自于目前仍然徘徊在住宅需求之外的庞大消费群体——“夹心层”。
  目前,解决“夹心层”住宅需求,更多地被当作宏观经济的“问题”而非“机会”。一些传统的政策——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已被证明是无效的。
  这类政策的最大问题,就是很难甄别真实的需求。住宅是长期消费的产品,收入却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今天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者,明天则很可能变为高收入者。特别是这些住宅可以拥有完整的产权,使其无法同商品房市场有效区隔。住房供给“双轨制”形成的价格上的落差,不可避免地诱发大量制度性腐败,并强烈冲击商品房市场。
  近年来,厦门等城市提出的一种有限产权的社会保障房制度,其核心是不得在市场上转让。退出保障机制的住宅,只能由政府以原价回购。这一制度成功解决了与商品房市场区隔的问题。但由于不能在市场上合法出租和转让,无法使财产保值增值,结果,大部分低收入者宁愿选择租赁,而不是购买。由此导致财政资金被大量占用,使保障房成为政府的沉重负担。而由于受资格的限制,大部分“夹心层”需求被排除在制度之外。
  世界各国的经验也表明,居民对自有房和出租房的使用态度完全不同。以低廉价格出租的公共住宅,不仅无法升值,还很容易变成脏乱差的窝点、低收入阶层的“标签”。在不少国家,政府维持保障房的成本,甚至超过建设保障房的投资。包括美国、英国在内的许多发达国家,都曾出现过大规模摧毁过时国民住宅的惨痛经历。
  因此,使“夹心层”拥有产权,应当是所有此类住房的核心目标。这也是大众住宅不同于廉租房和“社会保障房”的最主要特征。“夹心层”是一个总和的概念,我们可以根据其收入特征,进一步将大众住宅的供给分为针对白领阶层和蓝领阶层两个不同的台阶。
 合资共建、增值分享
  大众住宅的第一个台阶,是政府与居民合资共建住宅。针对的对象是,有稳定预期收入,但仍不足以一次支付全部商品房房价的中产阶层。
  这一做法最初源自发达国家(如澳大利亚)为了中产阶级解决房价上涨造成的住房问题。最近,福建省厦门市、江苏省淮安市也开始研究和尝试这种新的做法。
  这一方案的思路是:一、由政府建设符合市场标准的中等户型住宅(比如,每套90平方米左右);二、根据住宅品质和所处区位,确定该住宅的市场价格;三、政府以成本价,将住宅出售给“夹心层”,但消费者只拥有与成本价部分相当的部分产权;四、一旦购房者出售该套住宅,他只能享有该套住宅全部收益中与其产权相对应的部分。
  举例来说,一套按市场评估为100万元的住宅(取决于区位),实际成本是40万元(取决于建造标准),那么消费者购买时只需付40万元,并拥有40%的产权;假如5年以后,住户以200万元将这套住宅在市场上售出,那么,他只能获得售价的40%,也就是80万元。收益的其余60%(也就是120万元)属于政府。
  这一做法的经济学含义是,政府和“夹心层”消费者合资投资住宅——政府以土地入股,居民支付建设成本。各自按投资的比例获得资产的增值。这个方案的最大优点,就是消费者可以分享市场的增值收益。由于市场的住房价格一般都会高于成本价,因此,购得住房的同时,就意味着获得一大笔补贴。因此,居民会有强大的动力购买而不是租住。为了防止通过这条途径套利,可以规定最低的政府回报率,作为住宅上市的条件。同时,通过资格限定(必须是无房户)和户型限定(面积大于廉租房,小于商品房),将其同商品房市场分开。
  对于政府来讲,即时收回成本,可以避免财政资金的大量积压。而它作为一项资产,还可以让政府分享未来的财产升值。这样既可以防止对商品房市场造成冲击,又可以使购买者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最重要的是,居民是购买而不是租住,可以有效避免居住区沦落为低档社区,从而确保物业不会贬值。
  先租后售,分期付款
  合资建房的办法,只适合公务员、教师、医生、管理人员、刚毕业的学生等以“白领”为特征的“夹心层”需求,但仍无法满足收入更低的产业工人、外来农民工等以“蓝领”为特征的“夹心层”需求。对于这部分需求来说,即使是住房成本价,购买者也无力一次性支付。
  为此,我们又提出大众住宅的更低一级台阶——先租后售,分期付款。这一方案既不同于廉租房“只租不售”,又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其本质上是一种“先按揭,后首付”,将租赁保障房的租金,转变为投资,但价格只是建设的成本。
  其具体做法和步骤是:一、政府用土地及住宅作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建设住宅;二、“租”给需要的居民。由于居民在居住期间没有产权,便可与商品房市场相区隔;三、十年或十五年后,政府将住宅以成本价出售给居民,并将本息还给银行。其中,居民在十年到十五年期间缴纳的租金作为房价的一部分加以抵扣(租金相当于“住宅公积金”)。
  假设住宅土建的造价为800~1000元/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不含拆迁补偿)约为1000~1500元/平方米(规模越大单位成本越低)。如果政府的贷款利息是5%,15年后房价需要卖到3000元/平方米(包括15年本金、利息、物业等),一套50平方米的住宅,约为15.5万元。假设每月每个人交200元,每个雇主交200元,共400元作为住宅公积金,一年就是4800元/人。15年以后,每个人的公积金应为7.2万元,夫妻俩的公积金合计14.4万元。即使“蓝领工人”也完全可以负担。
  这一做法原理上同1998年的福利房制度改革相似。不同的是,由于存在房地产市场,我们现在完全可以通过市场融资,而以前则要受到财政能力的限制。
  如果我们把城市看作一个公司,土地就是这个公司最大的生产要素。购买了一个城市的不动产(特别是住宅),就相当于购买了这个城市的股份。城市经济增长,所有城市不动产就会随之升值。与直接购买商品住宅不同的是,通过“先租后售,分期付款”,购房者购买的是城市公司的“期权”——他必须服务足够的年限,才能分享城市的增长。
  这一方案也可以同第一方案结合起来:由购房者根据收入情况自行选择——等待15年获得全部产权,或者提前出售并与政府分成。
  制度设计的核心:不完整的产权
  “夹心层”住宅的价格底线,就是必须覆盖全部成本,没有公共财政补贴。这两种住宅保障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可以完全通过市场的途径解决住房问题,而不是走福利补贴的道路。政府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产权结构的重组,逐步将产权有偿让渡给最终消费者。
  住房问题的本质是劳动力的成本问题。投资大众住宅,就是投资中国最大的资产——劳动力。这一问题能否解决,攸关城市所有行业的竞争力。由于居民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在城市居住,因此,也就可以承受较低的工资水平。而低劳动力成本,反过来又增强本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其效果如同以前土地价格优惠一样,相当于对本地企业的间接补贴。政府最终从就业和税收的增加中,获得更高的收益。
  另一个特点,就是这两种住宅解决方案,都可以通过市场融资而无需长期占用财政性资金。这一点在银根紧缩的宏观环境下尤为重要。由于建设的成本是按当前的市场价格计算的,转让时物业的市值几乎一定会高于这些物业当前的市值(资本品市场的房价却既可能上升,也可能下降)。对于银行来讲,要比超值抵押商品房市场风险要低很多(顺便提一下,这也是我们为什么一定需要一个商品房市场的原因,如果房地产市场崩溃,银行也就失去了评估的基准)。只要规划区位合理(靠近劳动力集聚地),银行几乎没有任何风险。特别重要的是,这两个方案的消费者最终都要获得完全的产权,因此,他们在日常使用上,会比临时租赁者更加爱惜物业,这确保了物业的保值、升值。
  理想的房地产市场应当是一个覆盖所有住房需求的连续梯级供给谱系:一、以完全没有产权的福利性廉租房,满足贫困阶层最基本的需求;二、以在未来可以获得产权的“先租后售房”,满足只能出售劳动力的“农村—城市”移民;三、以有部分产权的“合资房”,满足刚刚步入社会的新市民的需求;四、以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满足城市高收入者置业和投资的需求。沿着这些台阶,政府可以帮助人民完成从无产者到有产者的历史性转变。
  需要指出的是,在完全没有产权的廉租房和具有完整产权的商品房之间,可以创造出多种多样的产权组合。本文提到的两种大众住宅供给模式,只不过是众多可能的产权结构中的两种。





乐观者,能赢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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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song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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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9 14:2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完毕

认真的读了一遍……





享受春日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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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华暂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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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9 15:4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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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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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in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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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0 14:0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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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D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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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0 15:3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好观点

认真的读了一遍,不错的,观点很明晰,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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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圆一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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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2 21:2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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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c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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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6 23:1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讲得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实现。





杭州15中(浙大附初)初一家长群:47324700,欢迎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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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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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7 14:4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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丄蓅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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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3 15:0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QUOTE:
原帖由 jinsongsong 于 2008-4-9 14:28 发表
认真的读了一遍……

小的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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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s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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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5 11:2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说的不错,不过按供需来说的话,我国的房子不应该是供少需多才对,只是现在政府人员的腰包太大,所以房价想下来不容易,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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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看尘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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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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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22:2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美好的未来  不知道2050年能否实现





◆╰ ,╰ΘΟοo每天早上起床都要看一遍《福布斯》排行榜,如果上面没有我的名字,我就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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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小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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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0 21:5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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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ma20w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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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8 14:4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很好,很强大!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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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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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4 15:0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估计成为现实的时候俺也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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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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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9 00:0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房价的真相!!!!!!

  • 房价的真相

    http://bbs.zjol.com.cn/viewthread.php?tid=2736192&extra=&page=2


    一炒家去年购一处100平米的商品房,开盘价5000元/平米,房屋总价50万元。贷款8成,首付10万。几个月后,他们将房价炒到了8000元/平米。担心没人买吗?他 们根本没打算卖!——他们将房子卖给自己!(当然是以另一个人的名义)。这时房子总价是80万,贷款8成(64万),首付16万,通过转按揭(或提前还贷方式),他将房子卖给了自己,并缴纳差价的所得税。  
      这时侯,让我们来看一下是什么结果:这个人赚得房屋差价30万(因为是用银行的钱还银行的钱嘛),减去第二次的首付16万和一点点所得税,它已经干拿了14万。而这时 候房子还在它名下!它现在唯一的负担是要还64万的贷款,加上利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可这有什么关系,大不了还不起贷款,银行把房子收回去呗?!它还是干赚14万啊。如 果它还能找到买主,即使以第二次的成交价卖(通常还会高,它会给你看购房合同上的买入价),那它至少又拿回了第二次的首付16万。那么这一轮下来它就净赚超过30万。当然 ,这中间会发生一些交易费用,但比起房价是微不足道的。 
      问题就来了:
      一、它们能把房价炒到那么高吗?
      答案:能。根本原因在于,开发商自己主力参与这项勾当。一般而言,开发商在正式开盘之前会有一个内部认购,通过这个内部认购,开发商了解大致有多少真正的购房者。根据一个并不复杂的算法,它们知道房价炒到多少还有真正的买主,它们以此决定可以留下下多少套房子来进行安全炒作。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至少可以赚到到卖给自己的那一轮炒作的金额(对应上面的14万)而不漏出马脚,这是因为有真实的交易将这种假交易掩盖掉了。在这一轮中,直接的受害者有两个,一是后续购房者,一是贷款银行;前者要以比先期认购者高得多的价格来获得一个栖生之地(其实到现在,先期认购价也已经炒上去了)他们从购房之时起的大半生里被开发商及炒家带上了一付沉重的锁链,步履蹒跚地走在人生路上,他们这一生都被奴-役着;而后者(银行)将承担更大的风险:如果炒房者没有能力再次将房子转手到真实购房者,那么这就造成了一笔烂帐——炒家(开发商)已经从银行拿走了大笔 现金,留下无法转手的房子,更为重要的是你没有任何办法去追回这笔现金,因为这个过程是看起来合法的。森豪公寓虚假按揭金额6亿多元被揭发,不是因为炒作太狠,资金量太大 ,而是他们将炒出来的资金移作它用导致烂尾,如果他们将巨额骗贷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这个楼盘完工,这场炒作就会安全地被屏蔽,成为房价攀升的又一支看不见的黑手——大家只 看得见房价飞涨,看不见多少财产落入开发商和银行官员腰包。
      二、银行人员有这么傻吗?
      答案:没有。原因在于,开发商与银行内部人员有可能勾结串通,而参与这项操作的某些银行内部人员决不是希望通过购房者支付贷款利息为银行赚钱,坦白地说,他们或在参与着分赃——中国的地产商是知道怎么喂养他们的。因此,根本而言,他们与开发商一起盗取不义之财,将风险转嫁给国家银行,而买单的是真实的购房者。一旦真实的购房者无法买下这个巨单,银行就出现危机。这时候,买单的就是全国人民了,国家必须向银行注资,消除烂帐。国家的钱哪里来?印钞票!结果是什么?通货膨胀,物价飞涨,老百性的钱不值钱了,或者说老百姓的钱被抢了,被谁抢了?被国家抢去堵漏了,堵开发商和银行某些官员蛀出来的大洞。这个洞如此之大,堵住了也是一个丑陋的疤,而疼的永远是百姓。  
      三、为什么中国有这样的事情?  
      答案:贪官。中国各种古怪离奇恶心伤感愤怒无聊无奈的事情,都可以归结到这两个字。这两个字,说得学术一点是人事制度。在中国,说无官不贪,虽然有些过,但还是有些道 理的。原因就是,没有先期投入,你根本当不了官。既然下血本爬上去,有不贪的理由吗?法律,在我国有时候是个笑话。法院也是go-vern-ment官员管啊,你不围着他 转,明天你就当不了法院的官,而这个法院的官位是如何得到的啊,不言而语了!所以说,在这个人事制度下,贪官的温床就形成了.而银行官员直接面对金钱,更具有了吸引贪官的 道理。谁都知道,任何一个地方,最气派的都是银行和税务,不要说在里面做官了,光能混进去就是令人羡慕的事情。
     四、房地产对国民经济有推动吗?   
      答案:有;非常大。开发商/炒家和银行将房价炒高,虽然导致房价奇高,但人总得有住得地方啊?!为了买房子住,大家只能拼命工作,客观上推动了整体经济的发展。然而,
    经济虽然发展了,创造的财富的分配严重错位:广大拼命工作的百姓发现挣钱的速度远远跟不上房价的攀升速度,在国家一片经济发展叫好声中,人们憔悴不堪,早年白发。他们茫然地看着不断攀升的房价,不知所措;他们不知道地产商和官僚正一点点地榨取着他们的汗和血。
      五、我们有办法吗?
      答案:有。房价失控到今天这个程度,仍有豢养的专家出来声嘶力竭地辩解,说房价高是正常地
    市场经济现象。而部分不明真相地人们(个人炒家除外),也被不断攀升的房价吓 怕了,宁愿被套上枷锁,以求一席栖身之地,所以一肆有新房认购,即懵懂趋之。一旦认购成功而且房价又攀高了,算算好象房子还没交就得了十多万,兴高采列,好象捡了个大便宜。其实你去卖一下,看真有人鸟你么?你们其实不知不觉中给某些开发商和某些银行官员充当了帮凶,同时也是受害者,还在那儿沾沾自喜!你们只不过受害程度轻一些罢了。你被人打了一拳,另一些人被打了两拳,这你也值得你高兴?真的这样,我只能鄙视你,因为就是你去抢着挨这一拳,才导致另一些人挨这两拳。如果我们都不去参加认购,我相信它们无法投机,它们无法赤裸裸地攫取社会财富。因此,我向大家呼吁,也希望大家:不要去参加任何形式的认购,不要去排什么号。  
      楼市炒到今天,某些开发商和某些银行官员已经攫走了大量财富,房价已经攀高,房价泡沫已成事实。我们现在要做是戳破这个泡沫,我们拒绝在这个巨大泡沫上构筑我们的悲惨的受人奴Yi的人生。因此,我向大家呼吁,也再次让大家明白:如果我们可以暂时不买房子,就不要买,暂时维持现状。我相信,大家如果这样,只需要半年到一年时间,这些阴险的开发商和某些银行贪官就会原形毕露:首先是银行大量坏帐,国家银行出现严重的经济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予清查,将严重影响其他利益集团的现实利益(记住,除了开发商和银行,还有很多利益实体),一旦赖以依存的国家经济出现问题,这些利益集团就会强烈反应。7.他们将动用司法机关介入对坏帐的追查,逼使银行官员受审供出受贿内幕,进而追查到行贿的开发商。按照惯例,这些开发商将上串下跳,开始血本收买追查官员,但由于这些官员代表更多集团的利益,因此多数不法开发商将面临绝境。部分不法财富将被追回(如果它们还没有挥霍完)。更直接的是,房价将趋于基本合理价位。
      什么是合理价位?就是用双手勤劳工作的人们——他们是社会财富的真正创造者,可以买得起住房,贷款不会压得它们一生直不起腰,在他们工作之余还能有心情逗孩子,在上班路上还能露出一点笑容……这些本来都是基本的生活水准,可是都被开发商和银行官员无情地毁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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