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讨论] 二手房交易陷阱何其多
27fl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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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6 14:4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二手房交易陷阱何其多

近期,受国家各项政策调控影响,杭城楼市的成交量大幅度萎缩。就在此房产市场前途未卜之际,二手房交易却在上演着卖方、中介和买方之间的三国演义。笔者就最近遇到的一笔二手房交易,向大家揭露其中的陷阱,以提醒所有准备买房、尤其是买二手房的消费者引以为诫。


一套位于市中心黄金地段、面积40多平方的二手房,在杭城房产中介公司关乔(化名)的促成下,买、卖双方以54万的价格成交。签约当日,中介提出买方需预交1万元意向金,用途一是成交后充当部分房款,二是保证买方利益,防止卖方收回房屋出让权。买方以已经准备签购买合同为由,拒绝交意向金。后经咨询杭城其他知名房产中介发现,意向金并不是所有房产中介必须向买家收取的,收费多少也没有统一规定。意向金就是买房者在买房过程遇到的第一个陷阱,因为如果一旦买家提出取消买房意向,这笔钱将石沉大海。


《房屋转让合同》签订的同时,卖方、中介和买方还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明确买、卖双方在规定之日前提供相关资料和税费、买方在规定之日前将首付款22万汇入中介指定帐户、6万多元的中介费和税费均由买方承担、中介在规定之日前完成过户、贷款等事宜。于是,买方在规定之日前五天交付了首付款,并将银行回单反馈中介。而没隔两天,中介通知买方,须将首付款提高到27万,否则办不出按揭贷款。经与银行确认,此次首付款调整的政策是新规定,但具体的政策内容不对外提供。买方与中介商量,中介表示只能由买方再多付5万元。而这与《房屋转让合同》和《委托代理合同》中首付22万元的承诺完全不符,于是买方又掉入第二个陷阱。
而此时卖方急于拿到房款,要求中介必须在规定之日前拿到贷款。于是,中介提议让买方把准备付税费的6万多元拿出来做首付款,并想办法做高合同标的,将54万元的房价做成60万元,差额部分的首付款中介垫付,而其余房款也由中介在卖方规定的时间内垫付,卖方在拿到首付款后退还6万元给中介。但是,做高标的后,买方需多付5千元的税费,中介垫付的房款也要由买方承担利息,直到银行同意放贷为止。如此复杂的借、贷游戏,稍有意识的人都难以接受。而对这个解决办法,银行方面更是一口否定。而若买方勉强接受,将来肯定会被拖入更大的陷阱。


更显而易见的陷阱是,若三方各不相让,买方一旦提出退还首付款,中介立即与卖方联合,以买方未及时提供税费导致后续工作无法进行为由,向买方提出违约赔偿。若买方仍坚决不接受中介的提议,中介会或明示或暗示地提醒买家要遵守游戏规则,否则责任全在买方,还表示他们在这个圈子内有极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人脉关系等等。


还有意想不到的是,买卖双方私下交流时,卖方不禁说出起先中介曾说服他合伙设个圈套骗买方的事,而当买方追问具体内容时,卖方缄口不言。卖方若感觉买方有退单意向时,会更加紧密地联合中介给买方施压。巧合的话,买方在中介处会遇到卖方正在电话里把刚才与买方沟通的内容反馈中介以商量对策的情景。中介此时会解释说,卖家的话不好相信的。如果买方提出其他建议,例如降低房价、或者让卖方承担部分税费时,中介只会表示你们双方去自行商量,与最早谈房价时的态度相比是极转直下。一旦卖方与中介联合,买方就会陷入非常被动的处境。
原本处在上帝位置的消费者,就这样一步步被拖入尴尬境地。不买,卖方和中介说你违约;买,必然会掉入更遥不可知、深不可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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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jkou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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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1 19:5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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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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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1 20:5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hao t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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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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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0 12:2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好贴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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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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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0 15:2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中介和卖方合伙设个圈套骗买方?有怎样的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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