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年起将取消暂住证工本费等100项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14日宣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或停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暂住证(卡)工本费、新资源食品申请审评费等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发展改革委表示,两部门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取消或停止收费,主要是证书工本费、登记费和审查费等行政管理类收费,涉及30个部门。
两部门要求,上述收费取消或停止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核发证照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区和部门出台的收费项目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相类似的,一律予以取消;对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也不得以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目前暂住证收费
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时,统一收取5元工本费,并无其他任何收费项目。
有效期内补办则收取工本费10元 经广州市政府、物价部门批准,10月1日起,广州市对流动人员首次办理IC卡暂住证免收工本费,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办获悉的。
据悉,由于走相关审批程序原因,10月1日至10月18日期间办理的IC卡暂住证仍收取了10元的工本费,今起,各办证点将不再收取IC卡暂住证的工本费。对于已收费用的处理方法,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协商,随后再予以公布。
本月起免费办证换证
据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办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员有425万,而流动人员办理暂住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偏低。经广州市政府、省市物价部门批准,10月1日起,广州对流动人员首次办理IC卡暂住证免收工本费。此外,使用期满换领新证也同样免费,而“制作IC卡暂住工本费全部由市财政补贴”。暂住证有效期为两年,期间一旦遗失、损毁等要补办,则须收取工本费10元。
据悉,由于要走相关审批程序,10月1日至10月18日期间办理IC卡暂住证仍须交纳10元的工本费。对于这部分已收费用的处理方法,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协商,随后再予以公布。
办证可享“市民化”服务
有关人士称,广州率先在全国免收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工本费,既体现了广州对流动人员的关爱,为政府更好地服务管理流动人员打下基础,同时也是为了吸引流动人员主动办证,便于政府提供更多“市民化”服务。
有关部门还在进一步研究,下一步政府还将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流动人员办证,使流动人员可享受更多市民化服务,“必须要办证才能享受到相应的服务,否则难以提供”。市流动办为此特别提醒,为了今后子女读书方便和享受市民化服务,各流动人员要自觉坚持办理暂住证,以后,长期坚持办证和连续办证的流动人员,将会享受更多的优惠和服务。
仅需交治安联防费
市流动办表示,对于流动人员的管理,广州主要是致力于完善人口治安管理、就业管理、居住管理以及社区服务四个管理体系,探索建立流动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
据悉,按广州市规定,暂住证收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IC卡工本费,二是每月9元暂住期间的劳务调配费(该笔费用收取对象为使用流动人员的用工单位,不能以任何方式向流动人员个人征收),三是每月2.5元暂住期间的治安联防费。免收暂住证工本费后,广州对流动人员的合法收费只剩治安联防费2.5元/月(从居住第7个月起缴交),如发现违规收费的现象,流动人员可向市物价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58)。将来是否连联防费都会免掉?有关人士表示,这是下一步的考虑,要看将来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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