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当中看了一期金飞说故事:在公交车上一位12岁的女中学生书包里的一支笔把一位同样挤公交车的小姐的裤子划破了。就这么小的一件事,居然闹到电视上了节目,真有点不可思议的感觉。
说说具体一点吧:一天早上一小女生上学挤公车的时候,书包里的水笔把车上另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姐的裤子划破了,小女生也承认是自己的笔划破了该小姐的裤子并向她说对不起,可小姐认为光说对不起不足以赔偿她的损失(据说她的裤子值400元)要求赔偿,并告诉小女生要报警。小女生很害怕,马上把自己的校名和姓名都告诉了那小姐,并答应赔她一条同样的裤子(小女生的原话:阿姨,我有一个亲戚就是在卖这个品牌的,我重新送你一条好了),可小姐认为“送”字说得太幼稚,本来是她弄坏的,凭什么说是“送”。后来又害怕小女生虽然承诺赔偿但万一下车后不承认怎么办?当下就要求公交车司机给作证人,但车上的人全都既然小女生已经承认了并把自己的学校和姓名已告诉了她,就应该宽容一点,在得不到车上的人的支持后,那小姐便打110报了警。等警察来了两个人同时下车,作了笔录又给小女生的妈妈打了个电话,小女生的妈妈得知情况后请求小姐先放自己女儿上学,裤子的钱由她来赔偿,事情到这应该先告一个段落了吧。偏偏小姐是一个很仔细的人,等小女生走后她又不放心马上打电话给小女生的妈妈确认赔偿这一件事,想不到小女生的妈妈听到女儿已经上学马上态度来个大转弯,翻脸说不赔偿了,结果事情就闹大了,小姐请求电视台主持公道。小姐满口说是为了小女生的品德教育啊,说小女生如此幼稚和不懂事是因为孩子的母亲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的后果。小女生的妈妈说不赔偿是因为小女生受了委屈,感觉压力太大。看到最后,结果还没有出来,金飞提议小姐给予小女生更大的宽容,小女生的妈妈也应该给自己女儿做个榜样,赔了400元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