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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这个PP有点轻视媳妇娘家的味道.如果我是这个媳妇,我会这么回答她:亲爱的PP,你的提议我基本同意,但是对于您所提出的第二款第1条房子问题有不同意见.首先感谢您为我们提供婚房,但是既然作为婚房供我们居住,它以后也就是我的家了.我有权利在我的家里招待我远方的亲人和朋友,请您不要干涉.如果您不能容忍我在您所提供的婚房里尽我心愿招待我远方的客人,我也不稀罕您的房子.另外,我只是跟您的儿子结婚,婚后我们将组成一个小家,我不会干涉您儿子常回来看您,但我也希望节假日有一定的自由,如果我希望自己安安静静地渡过我的节假日,也请您不要介意.最后,希望我们能够本着平等互谅的精神友好地相处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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