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30日下午,电话为0571-85773519的建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A)给我电话,问了一些本人信用卡的使用情况,然后说我的信用卡涉嫌套现,给我两个选择,1、我自己主动销户。2、他把我的卡停掉。当时我问他所认定我套现的两笔交易情况,回答是一笔是2007年10月24日刷了3000元,我问他那我是什么时候还的?回答是2007年10月27日,还有一笔是2008年2月底,我告诉他我在3月初就把钱存到了还款帐号上。呵呵,我想银行应该很欢迎我这样的客户吧。我同A这样说:一般来说人家套现总是月初刷,月底还,我这情况同套现好象不是很符合么?A回答:你对套现的程序那么了解啊,那我要更加怀疑你的套现事实了!为了银行资金的安全,我们要把你的信用卡停掉。(强盗逻辑吧,难道我知道别人杀人过程就意味着我就是杀人犯?)我回答说:我不在乎你们的信用卡,停了也没关系,但是我是不认可我有套现行为的,那么你们必须保证不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系统里面有我这方面的负面信息。A答应,最后我问A的姓名或者工号,我觉得我有权对他的强盗逻辑进行投诉。A回答是你可以打95533,至于他的个人信息没必要向我透露。
2008年5月3日,我致电95533,反映上述情况,明确指出:我不认可我套现,但是我接受你们的处理,这本是双方的权利,但是我认为A的工作态度和言语逻辑伤害了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做出解释。当时答应我3个工作日给我答复。
2008年5月8日,在第4个工作日,我没等到答复,再次致电95533,得到这样的答复:您由于涉嫌套现以及将卡借给他人使用,经建行总行批准,已经将您的卡停用。晕啊,95533真该听一下当时的录音,我是在投诉什么?我要的是态度!我再次阐明我的观点,并希望能解决我下一个问题:我的卡里面还有几百元自己的钱,我可以在在柜台上拿回来吗?(我估计建行到目前为止处理不良信用记录的信用卡里面还有余额的我大概是第一个了)小姐说不行,那我说怎么办?小姐经过请示后回答我说我可以把卡注销,然后他们把余额转到我的储蓄帐户上,我不答应,建行有权不给我信用额度,但是没有权利冻结我的个人存款,除非你们能出具想关的法律文件证明你们的举动是合法的。不然我有权从我的帐户上拿回属于我自己的钱,95533小姐表示她无能为力。建议我找相关部门解决此问题。
2008年5月8日下午5点,我找到建行省分行营业部信用卡中心,A的态度是不要在语言上和他纠缠,我是高危客户,会把我的卡停到底的,要有不服气可以找他的领导。
我找到了信用卡中心的总经理助理,阐明我以下观点:一、卡我可以不用,但是A必须道歉;二、你们停止了我的卡的使用,但是并没有通知我,因为我和欠款不还的人不一样,我的卡里面还有余额,你们并没有主动告诉我这钱该怎么处理,希望能给个解释;三、希望能出具相关法律文件或者相关有权部门的冻结我帐号的委托书,否则,建行违反了商业银行法,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得到的答复是这件事情要汇报总行后才能有结果。我问时间多长,她说没有时间表,在我再三要求下,答应我下星期三给我答复。
感慨:1、银行实在属于霸王部门,欺贫媚富,我绝对相信我要是有几千万存款在建行,应该不会是这样的嘴脸;2、尽管已经是上市公司,但是员工素质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以老大自居,尽管有了什么投诉热线之类的。3、银行在要求客户有信用的同时自己完全是信用缺失而无须担责4、这件事情我必须坚持自己的原则到底。如果我妥协,那就意味着建行有权自做主张冻结、封存客户的帐号而无须承担责任,也意味着上千万储户在建行的帐号是得不到安全保障的。尽管他不是吞掉储蓄,但要是真有那么一天要等钱用的时候忽然发现帐号被无故冻结了,那后果很严重吧,银行存在的根基应该是信誉吧!
[ 本帖最后由 取不好名字 于 2008-5-9 16:3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