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15-03-12 14: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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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洲政府正在酝酿针对现行重大投资者签证(SIV)政策的改革。自从2012年11月施行重大投资者签证以来,澳大利亚移民局收到了约1900份申请,批准了近600份签证,为澳带来约30亿澳币的投资,其中,九成申请成功者都来自中国。但在现行政策下,投资人的大部分资金都被投在了安全稳妥的投资项目上,比如政府债券。在澳大利亚贸易和投资部长罗柏(Andrew Robb)的监督和坚持下,澳洲政策希望设计一个全新的投资机制,为澳洲创造更多的新公司、新产业,就业机会,同时满足澳大利亚风险投资的需求。

  罗柏称,获得澳大利亚国籍对投资人吸引力最大,因为他们把钱投资在一个相对活跃且收益不错的经济环境中。来自海外的钱可以投资到那些高增长性的公司,能将科研成功更好产业化。我们最重要的目标是鼓励海外投资者投资创新型企业,能增加这些企业的现金流,特别是对那些现金流吃紧的公司。上亿的资金进入风投行业,将大大改变这个行业的游戏规则。在澳洲贸易委员会的组织下,具体改革方案仍在多方咨询阶段,但根据澳洲贸易委员会的建议,新政将对合规投资产品的要求进行大幅度修改,而新政一旦生效,低风险的政府债券将不再是一项合规投资投资者。

  澳洲贸易委员会于2015年2月11日发布了政策改革的讨论稿,对SIV和即将推出的高端投资者签证(PIV)的政策做了如下修改提议:

一、对SIV类别的合规投资产品的修改提议:
1. 合规投资产品将分为三类:创业基金(Venture Capital)、小/微型上市公司股票的管理基金(Small/Micro Capital)和均衡基金(Balancing Investment)。
2.SIV类别投资人的投资款需做如下分配:
(1) 至少100万澳元投资于高风险创业有限合伙基金,且基金中的任何有限合伙人不可拥有超过30%的股份。此类基金需在澳洲工业部(AusIndustry)注册;

(2) 至少150万澳元投资于购买小/微型上市公司股票的管理基金。此类基金资产管理总额不可少于1亿澳元;
(3)50%的资金投资于均衡基金以购买澳洲上市公司股票,A级上市地产基金,基础设施信托,企业优先股,企业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澳洲社保债券,保险递延年金及商业或工业房地产。此类基金资产管理总额不可少于1亿澳元。

二、对SIV和PIV的合规投资产品共用政策修改提议:
1.投资需符合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的规定;
2.投资款资金来源合法且无抵押;
3.不得直接投资于住宅地产,若通过投资机构(例如,管理基金)进行间接投资,投资资金不得超过投资机构净资产的10%;
4.投资后不得进行再贷款;
5.金融衍生工具需为风险管理为目的,衍生工具与现金的组合投资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0%;
6.若投资澳大利亚金融服务机构(AFS)批准的产品,申请人与其配偶需各行投资;
7.接受“母基金”管理的基金。

三、建议了即将推出的高端投资者签证(PIV)政策:
l.制定能够吸引商业技能的模式;
2.全新的投资或2年内的投资都将被认可;
3.合规投资产品的要求更加灵活(如:对用于投资创业基金和小/微型上市公司股票的管理基金将没有投资占比要求);
4.不得投资住宅地产、禁止投资后再贷款;
5.投资必须投资符合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的规定;
因澳洲政府赋予澳洲贸易委员会权利来代表其提名SIV和PIV签证的申请者,因此,此次澳贸委的讨论稿内容参考性极强。鉴于2015年7月1日将开始实施PIV和SIV新政,按照以往惯例,在此之前递交SIV申请的申请人将仍旧按照旧政的要求分配自己的投资资金。因此,倾向于稳健型投资的申请人,应抓紧时机搭乘末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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