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答疑:如何收养灾区孤儿
这两天,一些市民陆续打进本报热线:“我想收养一名地震中孤儿”。
“地震中父母双亡的小孩,其直系亲属、父母所在单位、居委会都可以产生指定监护人。”省收养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必须是指定监护人同意后,在当地民政部门备案,才有可能收养。同时,在收养过程中还有一个优先抚养的问题,比如小孩的监护人同意,但他的爷爷奶奶不同意,他们愿意抚养,则由爷爷奶奶来优先抚养。此外,10岁以上的小孩,还必须征得他本人的同意。
该负责人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收养人的条件做了详细的规定: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对于地震中的孤儿,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本帖最后由 小妖同学 于 2008-5-15 16:5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