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推荐:当穿越遇见《谁是李世民》 超好看~ 6.3全文貼完
  本主题由 不会游泳的鱼鱼 于 2008-6-4 15:56 加入精华 
weiwei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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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14:5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越来越好看了,但又有点不愿意看下去,觉得他们没有好的结局会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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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15:5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回复 #181 weiwei253 的帖子

是的,結局出乎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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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wei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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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8:5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不会李世民跑现代去了吧,相爱容易相守难,能相守对于我来说就算好的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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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19:0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并无其他非份之想?只是朋友?为何那日他要拼死从我的马蹄下救你?”阿史那燕眸光一利,转向我说道,“风明,你既已表示要我,便不可再对其他女子动心!我是堂堂的公主,自己的男人若还有别的女人,我颜面何存?!” “公主,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这其中有误会,我对你并无男女情……”我摸了摸鼻子,无可奈何地说道,“那日我会将赛马的头名荣誉赠于你,不是为了追求你,只是交易而已……” “只是交易而已?”阿史那燕咬牙切齿道,“你,你再说一次?!” 红儿胆怯地想解释:“公主,公主不要生气,公子那日只是为了救我,才会答应公主……” 我心中暗叫不好,红儿说这话根本就是火上浇油,果然,阿史那燕怒喝一声,一抖手腕,鞭子便如毒蛇般像红儿卷了过来。 “红儿!”我侧移一步,将红儿拉到身后,险险躲过,“公主,你听我说,其实我是……” “你居然这样护着那个臭丫头!今夜我非要她的命不可!”阿史那燕却愈发愤怒,她猛地一提气,长鞭倒抽过来,向红儿当头劈下。 我赶忙推开红儿,自己却来不及躲闪,鞭子勒住了我的手腕,而后往上一拨,我便腾空飞起,视线一阵摇晃,咚的一声,我被重重地甩在地上,顿时剧痛攻心,全身犹如散了架一般,火辣辣地疼了起来。 “公,公子!”红儿急忙跑过来扶我,“你,你没事吧?” “没事,我没事……”我笑着安慰红儿,而后抬头对着阿史那燕说道,“公主,都是我的错,可我确实没办法与你在一起,抱歉,是我没说清楚,让你误会了。你若要报复,那便冲着我来吧,一切与红儿无关。” “你,你为什么要护着她?她只不过是个低贱的丫头!”阿史那燕美丽的脸扭曲着,“你宁可要一个丫头,要一个舞娘,甚至要一个亡国再嫁的老女人,也不肯要我?” “低贱的丫头?亡国再嫁的老女人?公主,我对你和对她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你们同样令我心疼。乱世中的女人命运都很可悲,大多的女人都是被利用、被出卖、被牺牲的角色,又有多少人能对她们身不由己的凄凉感同身受呢?”我缓缓站起身,由衷地说道,“你身为公主,手握权力,衣食无忧,自然无法了解普通女人的痛苦,但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能因为你是公主,就瞧不起其他女人。” “你……”阿史那燕一时竟无话可说,她猛地一甩手,一记鞭子便向我迎面抽了下来,我闭上眼睛,身躯一动不动。 阿史那燕见我不躲不闪,倒是急了,赶忙收手,但鞭尾还是扫过我的脸颊,她顿时愣住了,“你,你为什么不躲,为什么不躲开我的鞭子……” “公主,我从来不和女人动手。我只希望你记住,不要拿手中的权力来与这些可怜的女人为敌。”脸颊一阵热痛,我强忍着不伸手去摸,“男人们多以无上的荣耀留名青史,乱世是可以造就英雄,但乱世中更容易让女人受苦,所以,最让我痛心的,不是英雄末路,而是红颜薄命。” “明,中原的男子都像你这样么?细致貌美,看着温柔,却是如此的强硬。”阿史那燕怔怔地看着我,“如此的多情,却又如此的无情……为什么,为什么……”她喃喃自语着,而后忽然转身拔足狂奔而去。 “公主……”我本想追上去,转念一想却又忍住了。 罢了,这样也好,这样对我们双方都好,有些事情还是不要挑明,暧昧不清的反而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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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19:2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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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19:3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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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19:3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我讶异地看着他:“听你这话,你对他的仇恨,似乎不止夺权这么简单。”

    “他毁了我的父汗,父汗看着是因病而终,其实是他暗地里害死的。父汗身强力壮,是不可能忽然染病去世的。”突利抬眼看着我,暴怒的杀气涌上褐瞳,“父汗照顾我、教导我的一切,他尊贵、严肃,有着天生的王者风范,而颉利不仅害死了我最亲、最爱的父汗,还接受了父汗的女人,而我的母后就是因此忧郁而死。此仇此恨,我如何忘得了,我绝不能放过他!”

    我心中一凛,顿时有些明白,按照突厥婚俗,男子死后,他的女人便像财产一样被其子,其弟继承。也就说,突利的父亲死后,颉利不仅夺了可汗之位,还占有了他留下的女人,连同突利的母亲也一同占有了,这样的奇耻大辱,突利又如何能忍?突利蛰伏许久,平日在颉利面前装出一副游戏人间的模样,实际上巧藏于拙,英华内敛,只是为了等待一个机会,杀死颉利,夺回本应属于他的一切。

    “哦,还有一个人不得不防、也不得不除,这个人是隐藏于后的刺客,也是我们的阻碍。”突利敛下眸中的凶光,似想起了什么,又说道,“此人名叫库摩,他是颉利驯养多年的杀手,刀法精妙,杀人从不失手。”

    “怎么?莫非颉利想派出此人来取我的性命?”对于王公贵族暗地里养杀手我倒是不陌生,只是疑惑为什么自己也会成为他们的目标,“因为他不能杀你,所以只能铲除你身边可能辅助你的人?”

    “那刺客一直埋伏在暗处,侍机想要我的命。不单是对我,在你之前,我的心腹一旦被颉利发现,通常都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在死去了。”突利正色道,“我并非危言耸听,你必须更加小心。”

    “在我之前,你的心腹一旦被颉利发现,通常都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死去了……”我缓缓地重复着突利的话,整理着纷乱的思绪,忽然放声狂笑起来,“哈哈哈……”

    突利先是一怔,而后便问道:“明,你为何发笑?”

    “突利啊,突利,你真是个可怕的人。”我长叹一声,原本以为他是个真心实意地对我,如今看来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你一直在设计害我。”

    突利挑眉斜瞥着我:“我设计害你?此话怎讲?”

    “那日我失手杀死的那个刺客,其实不是颉利派来的,而是你指使的。此举瞬间就将我逼到你的阵营中,我想不帮你都不行。只可怜了那个刺客,白白地送了性命。”我慢悠悠地说着,语调不带一丝感情,“而后你惟恐别人不知道我已答应辅助你,故意在颉利等人面前表现得与我亲密无间,又四处放话说我是你的心腹,引颉利来杀我。”

    突利也不反驳,摸着下颚反问道:“你的话似乎只说对了一半,为何我要引颉利来杀你?你若死了,对我没有半点好处。”

    “因为你与我交过手,知道我的剑法,对我这花拳秀腿还是有些信心的。你想杀死库摩,却又怕我不肯动手,当然就只能引他来杀我,这样我便不得不出手了。”我很快在脑中串联起所有的事情,理出来龙去脉,“方才你也说了,掌兵之官纳苏尼与族爷博尔勒由你来应付,而我这不起眼的小兵自然只能与颉利养的刺客库摩拼命一搏了。”

    突利异常轻柔的问:“那么,明,你如今知道了一切,又会做出何种决定呢?”

    “我有其他选择么?倘若我不奋起一搏,就一定要死在库摩手中,我不想死。”我与突利对视着,心中深深叹息,这个男人一方面说喜欢我,要娶我为妻,一方面却又将我推入最危险的陷阱中。此刻我有些明白李世民为什么会与突利义结为兄弟,因为他们是同一类人——凶狠、残忍。只是李世民隐藏得更深,真正做到“杀人于谈笑间”,他的凶残,一切都只针对他的敌人,换言之,谁阻拦了他的霸业,谁就是他的敌人,就必定要死。看隋唐这段历史时,尤其是玄武门之变,我丝毫感觉不到李世民隐藏在杀气背后的挣扎,足可见他的内心坚硬冰冷到何种程度。曾经一度,李世民甚至也想要了我的命,而这样的一个男人,却是我深爱的人,我的所谓爱情,真是叫人发冷的天真。

    “既如此,那么,明,有些东西我便不得不教于你了。”突利霍地起身,拉起我朝帐外走去,“走。”

    “要去哪里?”我也不反抗,任由他拉着。

    “很快你便知道了。”突利将来带到一片空地上,四周整齐地摆着几个草垛。

    我转头看着他:“这是?”

    突利忽然拔出腰间弯刀,疾如骇电,朝我面门劈来,

    我大吃一惊,脚尖一点,身躯一转,侧身让过,而后手腕一沉,长剑出鞘,反手一剑刺向突利的肩。

    突利举刀向上一搁,只听得了“当”一声,火花四溅,我的长剑竟被荡开,我顿时立足不稳,身子也被震退数步。

    我刚稳住身形,突利便如飞赶至,手中弯刀连展,他的刀厚重而不失迅疾,夹着风雷之声,变化无常,虚实难测,

    我虽败未乱,用了九成气力,举剑在空中划了半个圆弧,这才阻遏了他的攻势。

    “剑法果然不错,可惜了……”突利赞了声,右手轻轻一挥,一道长虹便破空划出,一股倾天灭地的寒气迎面迫来。

    我被他的气势震慑住,心神一恍,只一犹豫,一道刀光闪过,冷冷的刀锋己袭到眼前。

    这一刀是又快又直,有气吞万里山河之势,刀锋到了我咽喉前半寸处,便险险地停住,停时就如发时那样快,那样突然,令人不可捉摸,这“一收”实比“一发”更令我惊讶,我不由叹了声:“好快的刀。”

    “明,你的剑法确实精妙,但却杀不了人。”突利收刀回鞘,“因为你没有杀气,你手中的不是杀人剑。”

    我一愣:“杀气?”

    “对,杀气。若要杀死一个人,必先有意念,意念驱动行动,凝聚成一股气,在动手之前,浑身散发的戾气便己传递出去,这就是所谓的杀气。”突利语调森寒,周身荡漾着令人战栗的气息,“习武之人都是靠着对杀气的敏锐判断而躲避危险,这只是一种感觉,虽然并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听到什么,但危险来临的时候,却总能在前一刹那间奇迹般避过。”

    我沉默不语,冷兵器时代的人远离声色,感官敏锐,所以很容易便感觉到那股戾气。而文明进步后,人们周围的感官刺激越来越多,极少面对死亡的威胁,更不用说动手杀人了,所以再也不可能感应到那所谓的杀气了。

    “你的剑法应该曾经收到高人指点,已有些造诣,快且稳,却不够狠,所以杀不了人。显然,教你用剑的人不希望你杀人。”突利眸光一横,“如此看来,以前在你身边的男人不是太宠溺你,就是他们对自己的能力太有自信,确信在他们的羽翼之下,你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我听后心中一震,确实是如此。我最早学的是太极剑,那本就是做强身健体之用。而秦琼提点我剑法,只是教我如何抵御,却从未告诉我如何用剑杀人。宇文成都和我也是以武会友,他杀人的伎俩有很多,却不曾教我何为杀人剑。李世民、宇文成都、秦琼皆杀人如麻,但他们从来都不让我动手杀一个人。

    “他们想保持你的清白,所以都不愿让你杀人,但我却不是这样想的。”棕色的眼眸中掠过精光,突利的唇角扬起一个诡秘的笑容,“两个人生存在乱世中,倘若没有双手沾满血腥,根本无法生存下去,哪管什么清白不清白。”

    我长叹一声,缓缓闭上双眼。

    “中原的男人都习惯将女人收藏在自己的怀中,不让她们遇到一丝一毫的危险。而我们突厥男人却正好相反,”突利俊美的脸庞有别于方才的强硬,他望着我柔声道,“我要心爱的女子与我并肩作战,一同出生入死。所以她必须骁勇善战,巾帼不让须眉,绝不能拖累我。明,你如此聪慧,应该明白,我为何要教你杀人剑。”

    我无奈地叹道:“王子,那夜我便清楚地告诉你,我不可能喜欢你,更不可能嫁你为妻……”

    “对我来说,没有什么不可能。”突利缓缓上前,双臂微张,将我困在他的怀中,声调听似淡然,却充满警告,“明,我想要得到东西,绝不可能轻易收手。”

    为什么总要逼我呢?我屏息闭目静思,心中一片苦涩。曾经我希望得到李世民唯一的爱情,希望得到秦琼兄妹般的亲情,希望得到宇文成都手足般的友情,事实证明是我太贪心、太幼稚了。所以我所珍惜的这一切最终全部碎裂,满地狼藉,不可收拾。我的珍宝其实是自己臆造出来的,本就不存在。岁月之水不停地打磨着我,将天真无邪一点点抹杀,而今水落石出,我只能选择成为一块顽石,坐视流水浮云飞去,而不乱,不嗔,不怒,不怪。这一刻,我精神断奶,真正长大。一个女孩,在怎样一个时刻,才能强硬到物质、意志、情感都不受任何羁绊呢?

    “不可能轻易收手么?”想到这,我逸出悠漫的笑声,“王子,知道什么是养虎为患么?”

    “恩?”突利身躯一僵。

    我侧滑一步,右手一翻,抽出腰间长剑,迅疾地朝突利刺去。

    突利见状连忙转身避开,顺势想拔出弯刀抵御。

    我轻笑一声,手腕轻轻一转,便已缩回长剑,一斜身,剑势圈转,向突利的脖颈削去。

    “明!”突利低叫一声,根本来不及拔出弯刀抵挡,他左闪右避,朝后疾退,却仍是避让不过,一时间险像环生。

    我欺前一步,凝神运气,振腕发剑,一道寒光,快如闪电地刺向突利的胸膛,只听“嘶”一声,他胸前的衣服已被我的剑气划破。

    “你想要得到东西,就绝不可能轻易收手么?”我也不进逼,徐徐收剑,神态定然,伸手搭上突利的肩膀,“那我只有选择斩断你的双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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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tong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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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19:3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还没有啊,坑啊





你快乐,所以我也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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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部 令人头痛的危机

    入夜后,歌舞宴会也开始了。熊熊的篝火燃起来,空气里弥漫着烤肉的香味儿。身着绚烂衣装的突厥男男女女在篝火旁围成一圈,众人席地而坐,面前的矮桌上放满了则放满了美酒瓜果,

    在突厥,一年中约有数月份,人们会竞相拥到王都来,一方面是各部族的首领聚会研商国事,一方面是为了互相展现各部族之兵力。而如今这时节又正好是祭祀与庆典的好季节,所以王都总是非常热闹,宴会歌舞不断。

    一场热闹的歌舞,各种乐师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突厥音乐有着其特有的吹奏方式,弓弦和打击乐器演奏出极富特色的乐曲,旋律婉转动听,节奏千变万化。

    我当然也受了邀请,此时正与萧然等一帮兄弟坐在一旁静静地听着,看着。

    剽悍的突厥汉子,靓丽的突厥女郎,不分男女老幼,大家都快步飞旋地舞着。

    突厥人的舞蹈,有着狼样的精神,英勇豪爽,乐天达观,又充满生活的朴实意味。

    这是生命的音乐与舞蹈,羌笛、胡笳、箜篌、羯鼓齐奏,那声音汹涌狂飚,犹如一次次烽烟的弥漫,我凝神听着,不知不觉已走进了这段扑朔迷离而又异彩纷呈的历史中,音乐忽然一转,变得悠扬而又哀怨。

    和着美妙的音乐,有个英俊的黑衣男子拨动手中的琴,用低回凄哀的嗓音吟唱着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歌中唱道:“我的爱充满悲伤,我的爱令我绝望,因为她离我而去,即使乘着草原上最快的白马也追不上…”

    我定睛看去,却吃了一惊,因为那正在唱歌的黑衣男子正是突利。

    曲调低沉凄美,却能勾起人们昂扬激越的情绪,突利醇厚低沉的歌声再起:“心爱的姑娘啊,请你回到我的身边,你仿佛是一股清泉流进我久旱的心田,你仿佛一阵迅疾的狂风吹走了满天乌云,阳光又重新洒满大地。我最爱的姑娘呀,让我俩永远在一起……”

    细细的弦动声,如溪水流过石缝般缓慢而轻柔,从突利的指间流泻出来,他挺拔的身材、棱角分明的脸、浓黑上挑的双眉、深陷的眼窝,浅棕色的眼眸里裏蕴藏著一种无法企及、桀骜不驯的美,他的周身似乎都荡漾着一股无法驾驭的狂傲气息。

    客观地说,突利确实是个能令女人着迷的男人。在场的众多女子,都痴痴地看着他,一脸迷恋陶醉之色。

    突利却仿佛看不见其他人,那双清冽的褐瞳紧盯着我,一刻也没移开过,他的眼神是如此的灼热诚挚,流淌着明明白白的爱意。

    周围的人也发现了他的眼神不同寻常,纷纷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我们。

    我有些狼狈地躲开他摄人的目光,随即低下头,不理不睬,作出一副漠然的神情。即使如此,我的脸颊与耳朵还是一阵发热。我僵硬地坐着,不敢动一下,只能在心中不停地咒骂着,这该死的突利,是想让我当众出丑么?

    “大哥,你看见红儿没有?”我正低头胡思乱想着,一旁的欧阳炎忽然拍了下我的肩。

    我怔了怔:“红儿?方才不是在这么?”

    “她说起风了,怕大哥你着凉,所以回穹庐取披风去了。”边上的萧然连忙答道。

    “去了多久?”我追问了句。

    萧然想了下才说道:“约莫有半个时辰了吧。”

    “半个时辰了?”过了这么久,不会出什么事情了吧?我一愣,心底隐隐有些不安,随即起身,嘱咐道,“你们在此等着,我去去便来。”

    说罢,我便拔腿往后走跑去,走不远,便听见一个男人粗哑的声音:“喂,女人,你跑不掉了!”我皱了皱眉,抬头看去。

    前头跑过一个娇俏可人的女子,她的神情有些慌张,正是红儿。

    一个浑身酒气的男人横着窜了出来,迅速扑向红儿,粗暴地搂住她的腰,嘴中含糊不清地说道:“小妞,陪大爷我一晚上吧……”

    红儿拼命挣扎着,惊恐地大叫:“不,不要!放开我!”

    “不放!”那男人的嘴硬要往红儿脸颊亲去,“大爷我看上你,是你的荣幸!”

    “不,不要!救命!救命啊!”红儿锤打着他,放声大叫。

    “住手!”我大怒,立刻冲上前去,一个闪身来到那男人面前,对着他的脸结结实实就是一拳。

    “公子!”红儿望见我,又惊又喜,迅速跑过来,搂着我的胳膊。

    “没事了,没事了,有我在。”我抚了抚她的背,轻声安慰着。

    “又是你这臭小子!”那个男人捂着被我打肿的脸,气急败坏地叫道,“每次都来坏我好事!”

    “是你?!”我愣住了,原来这人就是上次在宴会上轻薄依娜,而与我决斗的那个男子,真是冤家路窄。

    那男人狰狞着说道:“你这臭小子,上次大爷我放过你了,这次我绝不饶你!”

    “废话少说,你若要动手,小爷奉陪就是了!”我将红儿推到身后,手搭剑柄,沉声说道。这个不知尊重女性的野蛮男人,今夜我非要教训他一下不可。

    “啊——”那男子拔出弯刀,左腿迈前一步,右脚一点,凌空而起,俯冲着向我劈来。

    刀剑无眼,一旦出鞘,不见血绝不回还。倘若说先前我们的比武只是点到为止,那此次恐怕就是以命相搏了。

    面对这强劲的一刀,以硬碰硬无疑是自讨没趣,我选择暂避其锋芒,侧身退后。

    我的长剑并未出鞘,所以我只能边闪边退,而那男人却愈战愈勇,手中刀光闪闪。

    他暴喝一声,当头劈下一刀:“臭小子,你怕了么?!为什么只退不攻?!”

    “呵……”我轻笑一声,呼吸吐纳,右手一拍剑鞘,长剑瞬间弹飞出来,剑尖从地面撩过,由下往上削去,没有任何花俏,划出一条诡异的银光,接下他这由上至下劈来的惊天一刀。

    他的弯刀往下一压,刀剑相碰,发出“当”的一声巨响,火花四溅。

    那男人的身子如被抛射一般飞向空中,我也被这强大的力道震退好几步。

    “喝!”这一次对抗,令我手臂发麻,连呼吸都有些紊乱了。但我迅速便稳住了身子,调匀真气,清啸一声,举剑攻去。

    剑气破空而响,我只一剑便抢到了先机,他虽然以刀抵住,却也被逼得颓然地向后倒退几步,吐出一口鲜血。

    我毫不手软,第二剑、第三剑……一气呵成,源源不绝地发出,每一剑都是又狠又快,有进无退,招招都是进攻,剑尖始终不离他的要害。我只觉得浑身热血沸腾,一股前所未有的杀意随着体内真气的提升迅速流遍全身,瞅准一个空隙,我猛地飞身冲出,一剑刺向他的喉头。

    “明!手下留情!”身后忽然传来一声惊呼。

    我也不回头看,右手轻轻一抬,一点即收,剑锋只轻轻地抹过男人的脖子,留下一道淡淡的血痕。

    “啊……”那人逃过一劫,大难不死,便停了下来,满脸惊恐,呆站着望向我。

    方才出声阻止我的人正是突利,他冲那男人喝道:“你还不快走!”

    “是……”男子自然不敢多做逗留,转身拔腿飞奔而去。

    “呼……”我缓缓收剑,一边平复着体内乱窜的真气,一边抑制着心中那奔流不息的杀气。

    这一刻,我真正领悟到何为杀气,它就是一种可怕的精神力量或者是一种极度接近死亡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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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剑法……”突利徐徐走上前,他拍掌叫好,“骤然而起,嘎然而止,一如雄鹰般急升急落,这是真正的杀人剑……”

    我绽出轻冷的笑意:“这不是王子乐意看见的么?”

    “未必,此刻我反而有些担忧,自己是否真的是养虎为患。”突利恢复了往常那淡漠、慵懒的神情,“我确实乐意见你逐渐成长,将来好助我一臂之力,但,万一某一日,你投入了敌方阵营,那绝对就是一个可怕的敌人了。”

    “王子是对自己没有信心么?”我抿唇淡笑,充满挑衅地横视着突利,“放心,我没有觊觎天下的野心,也不想为任何一个争夺江山的人卖命。”

    “是么?”突利也不反驳,只挑了挑眉,“宴会还在继续,明,回去吧。”

    我没有异意,将红儿交托给随后赶来的萧然与欧阳炎,命他们将她送回穹庐好生照看着,自己便和突利又回到了宴会上。

    “明,三日后,颉利便要发兵攻打西突厥了。”突利抽出佩刀割下一块烤好的羊肉递给我。

    “哦?如此迅速?”我伸手接过羊肉,犹豫着是否要吃,倒不是我娇气,实在是我的肠胃不争气,一吃这半生不熟的肉,准闹肚子。

    “放心吃吧,这肉我已烤得很熟了。”突利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补充说道,“我料想颉利此战大概要经过两、三月才会落败,趁这段时间我好厉兵秣马。”

    “而后呢?你是想等颉利战败,你再发兵去救?”我一闭眼,将羊肉放进嘴中慢慢地咀嚼起来,味道居然很鲜美,没有那种可怕羊膻味,“如此也好,颉利此战兵败,声名必定一落千丈,而你发兵去解了他的危机,既可以获得民众的拥护,也能卖他一个大人情,确实是一箭双雕的好计。”

    “明,你能将我看得如此透彻,恐怕我是更不能放开你了。”突利凑近我,唇角绽浮出一抹撩人的笑意。

    “呵……王子,我去或留,不是取决于你放或不放,而是我走或不走。”我侧过头去,迎上他眸中那道褐色深潭般锐利的光,耸了耸肩。

    “哦?好,很好,确实是羽翼渐丰……”突利挑眉,学我耸耸肩,忽然古怪地笑了起来,而后不着边际地说道,“明,你有大麻烦了。”

    “恩?大麻烦?”我一愣,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歌舞仍在继续,鼓声伴着胡琴、羌笛的旋律响起,一个身裹绿色披巾,面纱半掩的妙龄女郎如一袭清风飘然而至,她猛一转身甩掉面纱和披巾。只见她身着粉色饰有彩色亮片的突厥舞装,身材高挑,面容姣好。

    我暗暗吃了一惊,因为这个女子正是阿史那燕,这个骄横美艳的公主习惯了骑马狩猎,平日总是一身利落的红衣短装,今夜不知为何如此费劲心思的装扮,还不惜屈尊降贵,当着众人的面跳舞。

    随着鼓点和音乐,她张开双臂,舒展腰肢,颤抖肚腹,动作轻松活泼,笑容明艳动人,随着音乐旋律加快,鼓点趋于粗犷,她的腰、腹和双臂的颤动和扭摆随之加速,腰间的彩色腰带如一团彩云漂浮。

    “好啊!好啊!再来一曲!”众人欢呼的声浪此起彼伏,阿史那燕飞舞的衣裙,绚丽的舞蹈,明艳的笑容,妖娆的身段无一不吸引着周遭众人的目光,我也看到许多男子看向她的目光中透着赤裸裸的欲望,因为如果能得到她,不仅是得到一个美丽的女子,同时还意味着到手的权利和财富。

    阿史那燕不知何时端起了一杯酒,仰头喝下,嫣红的樱唇沾了红色的酒液,更添一种撩拨的诱惑。

    她端着酒杯,轻旋着舞步一点一点朝我这个方向移动。

    我心中暗暗叫苦,果然是大麻烦,不由伸手拉了拉突利的衣袖,他却不管不理,只是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端起面前的酒杯,轻松自在地喝着。

    “该死的突利,居然见死不救……”我低头喃喃说着,即使面对刀光剑影我也没有一丝害怕,但这样的场面却让我瞬间慌了手脚。

    阿史那燕的舞步由奔放到缓慢,她踏着明快的节奏,以一种轻巧的步伐,仿佛是在试探着什么,她扭摆着柳腰,柔软的身躯如嫩柳迎风舒展,引人遐思无限。

    可我此时哪有心情去欣赏她曼妙的舞姿,我急得一头汗,最后索性握紧拳头,猛地站起身,想一走了之。

    阿史那燕却在这时一个旋身来到我面前,她的眼眸里闪耀着勾魂夺魄的光华,死死地锁在我的身上,她举起手中的酒杯,缓缓递到我的唇边,那隐含的意思就是瞎子也能感觉得到。

    “明,突厥人有个习俗,倘若女子主动向男方示爱遭拒后就成了贱物,不管她原本的身份是如何高贵,”突利迅速起身,他牢牢地抓住我的手,脸色凝重,在我耳边轻声说道,“她仍旧会沦落为奴隶,任何一个男子都有权利奴役她。明,燕儿确实太任性了,但无论如何,请你先撑过这一刻……”

    什么?!我大吃一惊,此情此景,我已骑虎难下,真不知该如何拒绝。

    “公,公主,我,我不会饮酒……”我结结巴巴地说着,笨拙地摆了摆手。

    “这不是酒,这是马奶。”阿史那燕媚笑地盯着我。

    “我……”我这欲哭无泪,终于明白什么是自作孽不可活了,这杯我喝了是死,不喝也是死,唯一的能选择的就是死亡来得快或慢。

    “多谢公主。”大不了明日就收拾包袱走人,我把心一横,接过牛角杯,一仰而尽。

    浓烈的奶味与入口绵长火热的发酵酒气,令我的全身迅速发热起来。

    四周传来一阵狂烈的欢呼声,我的头有些晕沉,身躯一个个踉跄,双腿软的几乎不能支撑这个沉重的身体。

    “呃?这不是马奶么?”我恍惚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我的头会这样晕……”

    “明,你不知道么?这确是马奶没错,是突厥特有的发酵马奶,”突利伸手扶住我,“但它比最强劲的白干都要更为浓烈、醇厚。”

    “什么……王子,公主,我,我还有要事,先,先走了。”这下完了,我在心里哀叫一声,立刻向众人告辞。再不走,酒精一发作,我恐怕就要当众出丑了。

    说罢,我也顾不上众人的反应,转身强撑着往前走去。

    “恩……”才没走几步,我便立足不稳,赶紧扶住身边的一棵大树撑住身躯,我使劲甩了甩晕乎乎的脑袋,继续向前移动着僵硬的步伐,又晃了二三步,身体便使不出一点力气,软软地向旁倒去。

    迷迷迷糊中,感觉好像有人伸出有力的手臂圈住我的身躯,牢牢攫住了我下滑的身子。

    “是谁……”我使劲睁开眼,只见一双浅棕色的眼瞳,在昏暗的光线中晶炯慑人,“你……”酒劲再次上涌,我无法支撑,眼前一阵天旋地转,意识便坠入无边的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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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部 危机与杀机

    “唔……”清晨,我头痛欲裂地醒来,轻轻地呻吟了声,抬手揉了揉抽痛的太阳穴,慢慢抬眼望去,却发现了一件不太妙的事情,眼前深蓝镶金边的帐篷顶根本就不是我的穹庐该有的,且这里只有一个人的蓬顶是这样的。搁在腰上的大手提醒了我,转头一看,竟然有个男人躺在我身边,他的双手紧紧地搂着我,而这个男人正是突利!

    我还在做梦么?可是我的头却传来阵阵抽痛,粉碎我天真的想法。

    糟了!我赶忙用力推开他的胸膛.翻身朝旁滚去。

    突利应该是早在我睡醒之前就醒来,因为他的精神很好,一点也不像刚醒来的样子,他半撑起身子,慵懒地朝我露出笑容:“早啊,我的醉美人……”

    “你……”我的头仍是一阵抽痛,像是被人狠狠地打了一拳,我努力回想着,拇指用力地压着太阳穴,想让自己更清醒,“我……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在你的穹庐里?”我下意识地低头瞄了一眼,衣服虽然有些零乱褶皱,但仍完整地穿在身上。我不由松了口气,抬头一看,突利却露出古怪的笑容,那双棕色的眼眸正暧昧地盯着我。

    “它们能证明我没碰过你么?”他轻松一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

    “你不用说这话来激我,”此时我已完全清醒,皱起眉头望着他,“我知道你没有碰过我。”

    突利饶有兴趣地望着我:“哦?何以见得?”

    没有经验并不代表没有知识,生活在信息知识发达的21世纪,男女之间的关系我多少也知道些。若我真和突利发生了什么,此刻我就会感觉到身体的异常,所以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道:“我为何在此?”

    突利煞有其事地解释着:“昨晚你了那杯马潼后就醉得不醒人事,所以我只好抱你回来……”

    我打断了他的话:“为何你不送将我送回我的穹庐?”

    “因为你睡着时的模样又美又纯真,所以我根本舍不得放开你……”

    “而后呢……”我咬牙切齿地追问道,这个混蛋就不能一次说完么?

    “那时我就忍不住亲了你……”

    我冷冷地看着他:“堂堂突厥王子,竟然趁人之危,这可不是君子的所为。”

    “我一点也不想当君子,我只要你。”突利逐渐漾深眼眸牢牢地锁住我,“明,面对你,我想没有一个男人愿意当君子。”

    “在我昏迷的时候得到我?”我也没有别开视线,语带讥诮地问道,“莫非王子只能以这种强迫的方式?”

    “你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么?若非怕你醒来恨我,我想做的可不止是亲吻这么简单,我是个正常的男人,”突利灼灼地望着我,他的眼神透露出更多讯息,“明,你要知道,没有几个男人能做到拥着你同眠,而不碰你分毫。我没有趁此机会占有你,已可算是君子了。”

    我垂目不语,这事怪得了谁呢?要怪只能怪自己太大意,喝下了那杯烈酒,这才陷入了危险中,若我能再警觉些,突利便不会有机可趁。

    “王子若无要事,那我便先告辞了。”想到这,我稍稍整理了下长袍,漠然起身。

    “明,站住!”有别于我的冷淡,突利却异常的激动,他一个健步,由身后圈住我的腰,我才想挣扎,他已经不费吹灰之力地将我压在毛毡上,强而有力的手臂困住我整个身躯,“为何你能如此冷静?就算昨晚与你同眠一夜的是其他男人,你也能这般冷漠么?!”

    “冷漠?王子以为我该有怎样的反应呢?高声尖叫,寻死觅活么?”我冷笑,突利的脸就俯在我的上方,他炽热的气息就在我的唇畔,“且不说我与你之间什么事也没发生,就算你真的占有了我,我也不会自寻短见或是从此委身于你,我的选择只有两个:一是杀了你,二是让你从此不能人道。”

    “是这样么?”突利阴森森地笑着,他的唇随后压了下来,狠狠地盖上我的。

    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对手,我也不想做无谓的挣扎,只是木然地看着他,任他吻着,没有任何反应。

    “真是个倔强的女孩,无论我怎么吻你,你都不启开唇,也不闭上眼……唉……”突利忽然停了下来,他半起撑起身子俯视着我,“明,我不要一个全身僵硬如死人的女子,我要的是鲜活的你,心甘情愿投入我怀抱的你,我要的是你的心啊……”

    我淡淡地说道:“王子,我的心早已死了,你永远不可能得到。”

    “你的心已经给了别人,是么?是你放弃了他,还是他放弃了你?究竟是怎样的过去,才能造就如今这样的你?”突利挑起眉,轻抚着我的脸,“就好比水中的火,你的心太冷太硬,性子又太过倔强,你才多大年纪,十八?十九?这不是一个妙龄少女该有的特质。无论我用什么手段,都冲不破你心中的那层防御……”

    我不语,仍是怔怔地看着他,忽然记起,今天是十二月二十二日,是我与李世民的生日。

    来到这个时空已有三年多了,我,十九岁了。

    突利说得很对,我的心已经给了李世民,他是我第一个真真正正爱上的男人。就像孩童时,我喜欢的第一个糖人,从那以后,我就是喜欢不了第二个。人对第一个喜欢的人多少都有些糖人的情结,尤其是在自己苦求不得的时候,更是痴傻着不愿放手,那是一种孩子气的迷恋,是一种本能。我已将与李世民这段记忆放在心里,将这个男人永永远远地放在心底,不是心里,而是心底——心的最里面、最隐蔽、最柔软的地方。无论今后我遇见多少个男人,不管他们是多么的优秀,我也不可能再去爱了,因为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最爱的是谁。

    我与李世民的种种纠葛,其实也不过是男女间的一场战争。东风西风都有强弱,或是东风压倒西风,或是西风压倒东风。男女也是一样,不是夫唱妇随,就是妇唱夫随,总有一方是强势的,就像平均主义从来都是可笑的空中楼阁一样。我与李世民之若想要长久厮守在一起,势必要有一个人做出巨大的迁就。李世民一代帝王、雄心万丈,他当然不可能放下一切,携我归隐,我也不可能傻得放弃自尊与自由,和众多女人共侍一夫。所以我们的幸福只能与那和氏壁一样,不可能无瑕可指,它有着清晰的起始,却也有着始终无法逾越残缺。

    一个女人等待或者遗忘一个男人,往往要花掉漫长的一生。那等待分明就是无望的、漫长的等待,因为最后的结果其实早已明晰,就如同一片可怕沼泽地,荒芜、未知,深不可测,我却饮鸠止渴地想像那是一片美丽的草原,最终踏入、陷落、万劫不复。

    眼角忽然流下一滴眼泪,似乎只要一滴,就可以救活在千层地狱下,受尽苦难将死的我。

    ************************************

    三日后,颉利果然发兵去征讨西突厥,而对突利来说,颉利前往西突厥的这段日子,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也是唯一能打败颉利的机会。

    于是突利每日都秘密地不厌其烦地在各个部落间游说,因为只要一个部族的首领同意帮助突利,那些长久以来对颉利不满的各方力量,就会群起响应,成为突利的势力了。

    可惜众人大都忌惮颉利的势力,谁也不肯轻易出手相助,都在驻足观望。而因为惧怕动作太大,引起颉利方面的注意,所以突利也不敢贸然行事,只暗自进行,而那边颉利与西突厥的战事居然连连告捷,突利的夺权之路走得异常艰难,几乎是停滞不前了。

    事情进行的不顺利,连天也不遂人愿。夜半时分,天空中乌云密布,一层又一层,厚重而压抑。

    我将双手枕在脑后,静静地躺在毛毡上,闭上眼睛假寐。

    漆黑的夜空像张大网罩覆住大地,弥漫着诡异的危险气味。空气中充斥着不安与阴戾,天地之间,无声无息,静得可怕。

    似乎刮起一阵刺骨的阴风,而后一股奇怪的感觉笼罩住全身,虽然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我却立刻心生警兆,有人进了我的帐篷!

    我的呼吸停顿了片刻,耳鼻以及一切感觉反而特别灵敏,但却觉察不出任何可疑之处。但我清楚地知道,黑暗中确实有一双眼睛盯住了我。我忽然周身发冷,险些打个寒噤,这绝对不是秋夜霜露的寒冷,而是杀人无数的刀剑即将出鞘的那种“杀气”,那是最能让人打颤发抖的寒冷了。

    我仍是闭着眼睛,保持着方才的姿势,一动不动。

    黑暗中,刀气强横如斯,发出冷嗤嗤的响声,耀眼的刀光在我眼前闪动,来人还未近到我身旁,却已经将全身的杀气尽数放出,凌厉的刀锋猛然爆开来,笼罩住躺在毛毡上的我。

    倘若我此时已经睡着,那恐怕就要小命不保了,幸亏今晚天气太闷了,所以我才一直无法入眠。

    我刷的一声掀开身上的毛毯,就地一滚,顺势抽出枕下的长剑,一气呵成,堪堪避过了这暗中劈来的夺命一刀。

    来人也不进逼,手中的长刀在黑暗中闪着寒光,他虽没有出手,但刀气已笼罩四周,我稍有异动,那可怕的刀气便会接踵而来,将我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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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者何人?”我沉声问道。

    低哑的男声在我前方不远处响起,“好小子,身手不错,我还以为方才那一击定能要了你的命,没想到居然让你躲过了,且还有时间抽出长剑,我真是小看你了。”

    我听后大惊,今夜天空中只有微弱的月光,而帐中并未点灯,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形下,对方竟然能够清楚地得知我的每一个动作,而我自己却什么也瞧不见,在这种明显差异之下,我没有一点胜算。

    我剑尖朝下,笔直地站立。我虽然看不见来人,但由前方传来的那股森冷的杀气可以判断出,对方与我的距离不会超过五步。

    我轻声问道:“你是刺客库摩?”

    “正是。刺客讲究快、狠、稳,一招就可取人性命,所以躺在我刀下的人几乎都没有什么痛苦。”库摩答道,他忽然叹了口气,“你知道么,我已想不起上次与人一对一正面决斗是在什么地方,是和什么人……”

    我点头:“我知道,做你们这一行的最讲究效率,为达到目的不必选择手段,只要对方死去便算成功了。”

    “不能与高手过招,始终是我的遗憾,”库摩又说道,“多谢你了,让我有机会可以填补这一缺陷遗憾。”

    他的话还未说完,一把长刀便宛如电光般划破黑夜长空,无声无息地由空中落下。

    我看不见他的人,只能凭着本能横剑挡住,凌厉的刀气以及强大无匹的劲道将我的身躯震得摇摇欲坠,立足不稳。我在地上滚了好几个圈后刹住身子,手一撑地面,这才跃起身来。

    可库摩却再不给我时间喘息,才一抬头,他的刀锋已劈到了我的胸口,他的招数全无花巧,却绝对能杀人,而且只要一刀就足以致人于死地,对手如果胆量稍弱,只怕连脚步都站不稳,多半会想着转身溜之大吉,而一旦生出逃命之心,那便必死无疑。

    森寒刺骨的杀气弥漫在帐中,这是生与死的无情挣扎,在这一刻,人类只为求“生存”的冷酷天性也表露无遗。

    “喝!”我清啸一声,长剑反转为横,挡住了库摩的刀锋。

    “叮”的一声闷响,我的剑犹如撞上了一把坚不可摧的神器似的,剑身被震得一阵抖颤。他的刀分明没有触到我的身体,但从刀锋处传来的森冷刀气却似乎可以沿着长剑窜入我的体内,仿佛我的身体在下一刻就要被这可怕的刀气斩为两段了。

    这一刀我虽然及时封住了,但当我第一次被库摩的刀势震退时,心中已经清楚地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对手,恐怕我是逃不过他的下一刀了。

    库摩大吼一声,举刀再劈。

    以硬碰硬、招招躲闪,无疑是死路一条。想到这,我足尖一点,身子已跃起两丈高,飞上半空,我恰巧快了那么一点点,所以库摩连人带刀幻化成的那道精虹只劈到了我原先站立的地方。

    我仅凭感觉,迅疾地掠到库摩的头顶,而后垂直飘落,一点风声都没有,纵然有些许声响,也被库摩方才那刀所发出的响声遮掩住。

    而库摩手中的刀光精虹并非一现即隐,而是盘旋闪掣地等候我的坠下。

    我已无处可躲,索性也不躲了,由上至下,直直地刺出一剑,完全没有剑式,却形成了无坚不摧之势,在黑暗中仿佛能刺出一道精芒,后发而先至地朝库摩的天灵盖刺去。

    库摩自然不想和我同归于尽,所以他收刀后撤,在电光火石间,避过了我所刺出的追魂夺命的一剑。

    “公子!这是什么响声?”帐外忽然传来红儿的声音,她就睡在我的旁边的帐篷里,她一向浅眠,想来是被打斗声惊醒了,此刻正掀开帘子跑进帐来,“你发生什么事了?”

    糟了!此时我与库摩正以命相拼,就算有无辜者进入我们的决斗圈,他也是绝对不会收手的,如此一来,红儿便危险了!

    “红儿,危险!不要进来!”我只得高叫一声向红儿示警。

    “呵,你分心了……”库摩冷笑一声,使出看家本领,人刀合一,化作一道精虹,这便是刀之最高境界。他的精神与躯体,完全化合在长刀上,血肉与冰冷的刀融为一体,由强大的心念来驾驭,长刀的锋利瞬间变成另一种奇异的锋利,放射出眩目的异彩奇光。

    这一刀,我的血肉之躯当然挨不起也受不住,我的剑也是万万抵挡不住的,恐怕连周围的物体也一并被摧毁,而红儿也会被刀气劈中,丢了性命。

    我当下什么也顾不得了,寻声飞身扑去,挡在红儿身前,将她牢牢搂在怀中,朝后急速退去,“人刀合一”的精虹电掣般飞扫过我的后背。

    嘶的一声,我后背的衣服被划破一个大口子,按理说此刻我定是皮开肉绽、鲜血迸流,性命不保了,奇怪的是我居然只隐隐觉得有些痛,动作依然敏捷非常,抱着红儿向后又退了一丈,躲过了这致命的一击,

    哦,是了,我穿着秦琼送我的蚕丝软甲,所以才逃过一劫,大难不死。

    库摩嘲讽地笑了起来:“真是怜香惜玉啊,为了个女人,居然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了……”

    “快出去!”此时我也顾不上与红儿解释什么了,左手一抓一推,便将她扔出帐外。

    我一抬头,库摩的长刀立刻攻来,他接连劈出三刀,而这三刀快得好象同时有三把锋利无比的大刀一起劈出,宛如黄河之水天上来锐不可挡,就算我有铜皮铁骨也一定挨不起其中的任何一刀。

    我自知躲不过,索性也不躲了,反而飞身迎了出去,身形速度一丝停滞都没有,右手长剑连展,剑光一闪,竟从刀气之间探入。

    库摩的长刀劈到我的头顶时,我的长剑也刺到了他的面前。

    但我们却在这一刻同时住了手,刀光剑影都一齐收歇不见,甚至连杀气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虽然眼前仍是一片漆黑,但我知道库摩在望着我,我也定定地站在原地,我们就在看不见彼此的情况下互相凝视着。

    “幸会。”库摩忽然冒出这么一句。

    “恩?”我一愣,只觉一阵阴风从身旁拂过,而后帐中再无一丝动静,想来库摩已走了。

    我这才松懈下来,全身无力,双手更是麻木得像不再属于自己似的,手中握着的杀人剑如今已变成枯枝朽木,恐怕连一片树叶也劈不下,更不要说杀人了。

    “啊?红儿为何会昏倒在帐外?”外头忽然传来萧然和欧阳炎的声音,“这是怎么回事?”

    红儿昏倒在帐外?我怔了下,赶忙掀开帘子走了出去。

    “大哥……你……”借着外头微弱的光线,我看见萧然和欧阳炎两人正站在帐外,他们两人呆若木鸡,直直地看着我。

    “怎么了?”我下意识地低头看去,这才发现库摩刚才从背后攻来的那刀居然将我的长袍劈成了两半,里头的蚕丝软甲也被划破了,剩下的衣料已无法遮掩住我的身躯,露出了缠绕着白色布条的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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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19:3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下部 略施小计

    “红儿怎么样了?”我换好衣服,从屏风后走出,低头看着仍躺在毛毡上昏迷不醒的红儿。

    萧然连忙起身答道:“哦,她并无大碍,只是被人从后面打晕了,一会便会醒过来了。”

    “恩,那就好。”打晕了?是库摩离去的时候将她打晕的么?听萧然如此一说,我也松了一口气,抬眼一看,他们两人仍是一脸惊异地盯着我。

    “然,欧阳,我只问你们一句,”我沉声问道:“你们,还认我做大哥么?”

    “当然。”二人异口同声答道。

    “好,既如此,那你们便将今晚之事忘记吧。”我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淡无奇,“永远永远也不要再记得今晚的事,知道么?”

    “这……”欧阳炎愣了下,却没有开口。而一旁的萧然猛地一拉他的衣袖,率先答道,“是,我们知道!今晚我们什么也没看见,也绝不会对别人说起,你仍是我们的大哥!”

    “如此最好。”我摆了摆手,“你们送红儿回她的帐篷休息吧。”

    “是。”欧阳炎这次反应倒很快,施礼后,回身抱起红儿,便出帐去了。

    而萧然则是顿了下,他飞快地偏头看了我一眼,而后才转身离去。

    “唉……”我这才长叹一声,吹熄了烛火,回身又躺到毛毡上。

    大概是要下雨了,感觉空气更闷了,令人有些透不过气来。空中不时传来几声闷雷,隐隐闪过几道闪电,看着有些骇人。

    我闭目,慢慢回想起方才惊心动魄的一幕:

    库摩的长刀当头劈下,只伸出一半就忽然僵住,不进不退。

    而我的剑尖距离他的面门大约只有一寸,却也停住不动。

    虽然看不见他,但我可以感觉到,他的眼中正射出冰冷而又凌厉的光芒,深深地凝视着我。

    我之所以忽然收剑,是因为我感觉到库摩的杀气忽然在一瞬间锐减,他似乎已没有了杀我之心,所以在那刻,我便做了个大胆的决定,撤剑后退。

    幸亏我的判断没有错,库摩也收刀站立。其实这样对双方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一旦我们招数齐发,两人之中必有一个躺下,永远爬不起身。我可能只是伤了他,他却一定可以要了我的命!

    但他却收刀了,在这样明显占据上风的时候收刀了。而我在鬼门关前徘徊了一大圈,最终还是捡回了一条小命。

    如今我才开始后怕,手心里忽然渗出细汗,心情有些凝重,有些低沉,有些压抑,更多的却是害怕。

    “明,在么?”突利人未到声先至,他掀开帘子,大步踏进帐来。

    “什么事?”我立即翻身坐起。

    “败了,败了!成了,成了!”突利有些语无伦次,“颉利终于败了!我终于成了!”

    “恩?”我稍稍怔了下,随即便明白过来,“颉利被西突厥打败了?有部族首领答应要助你了?”

    “正是!方才收到最新战报,颉利骄傲自满,忘了穷寇莫追的道理,结果反中了对方的埋伏,如今正被西突厥的兵马团团困住,生死难料!”突利难掩兴奋之情,“莫倪老王爷,他是我父王处罗可汗原先的心腹,他答应助我一臂之力。只要他振臂一呼,立刻就有无数人出来响应,到那时,何愁无人来助我?”

    “那恭喜王子,大事可成了。”我听后却没有半点喜悦之情,只淡淡地说道。

    “怎么了?明,你不为我高兴么?”突利随即便觉察到我的异样,“你……今晚有什么事发生么?”

    “并无大事发生。”我不痛不痒地说道,“只是库摩来过了。”

    “库摩?!”突利听后一惊,他发力握住我的手,“你受伤了么?”

    “我没事。”我平静地抽回手,“库摩原本有机会可以杀我的,但是不知为何,他却忽然住了手,也正因为如此,我才得以保住性命。”

    “他住了手?”突利疑惑地说道,“谁都知道库摩的刀不见血是绝不会回鞘的,而他居然放过了你,这确实令人费解。”

    “听王子的话,似乎很遗憾我没有就此躺在他的刀下?”我悠悠问道,“还是遗憾我没有能杀掉他?为你除去一个心腹大患?”

    “明,你为何要这么说呢?是我太大意了,我没料到库摩这么快便会对你出手,”突利双手一收,将我搂进怀里,“若早知如此,我定会日夜守护在你身边的。我最在意的,是你啊!”

    “王子,其实你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样喜欢我。如今你这样对我,是因为你需要一个绝对忠心、能与你共同进退的伙伴。”我没有挣扎,仍是任他抱着,深叹道,“你喜欢我什么呢?这副面皮么?试想,倘若你赢得了江山,你还会如此舍不得我么?有了江山,还愁没有如云的美女相伴?十年、二十年过去了,再美的容颜也会慢慢老去,到那时,我就会像冬天里的扇子,会被永远地搁在箱底。”这个道理其实每一个男人都懂,只是他们擅于用甜言蜜语来迷惑女人,所以仍不断地有女子成为他们权势、爱情的牺牲品。这就是男人们的爱情,同时拥有爱情能与江山自然是最好的,而一旦两者有了冲突,被牺牲掉的,就永远是女人和她们的爱情。就如那个“大耳贼”刘备所说的,在某些男人的眼里、心里,女人只不过是件衣服,这些男人,他们从来只爱自己。

    没有爱上突利,那是我的幸。而爱上李世民,却是我的大不幸。

    “明,过几日我便会发兵去助颉利,我定要他倒在我的脚下向我讨饶。”突利怔了怔,显然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转口道,“等我得胜归来,夺得可汗之位,我便要你做我的妻,你将会成为我名副其实的王妃……”

    对于他的自说自话,我只能选择闭上眼睛、掩上耳朵,不予理睬。

    “明,你拒绝也没用,我铁了心要你。”突利似乎看不见我的抗拒,他低下头,吻了下我的额头,“你也不要妄想趁我出征的这段日子逃走,我会派人时时刻刻地、好好地保护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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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19:3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公子,你娶红儿好不好?”红儿为我斟上一碗茶。

    “啊?咳咳……”我大吃一惊,险些将口中的茶喷了出来,“你,你方才说什么?”

    “自从公子在蛇林中救了我,我便暗暗发誓,此生即使做牛做马,也要一辈子陪在公子身边。”红儿扑通一声,跪在了我面前,“我知道自己低贱卑微,配不上公子,但我是真心喜欢公子,所以,请公子……”

    我赶忙起身将红儿扶起:“傻丫头,人哪有卑贱之分,说什么配不配的傻话呢,快起来。”

    “加上昨夜,公子三番四次地舍身救我,我不信公子对我一点情意也没有。”红儿却执意不肯起来:“公子,我不妄求能做正室,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侍妾,只希望公子能一辈子让我在身边侍侯你!”

    “我是很喜欢你,但,我只将你当做妹子,所以……”我颇感头痛,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只得应承道,“所以,你可以留在我身边,我会好好照顾你,直到你出嫁的那天为止。”

    “不,不,公子,我不要做你的妹子!不要……”红儿急得直掉眼泪。

    “有话好好说,你,你不要哭啊!”我最见不得女孩在我面前流泪;饿,顿时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

    正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帐外忽然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女声:“明,你在么?”

    我抬头看去,多日不见的阿史那燕掀开帘子,轻快地跑进帐来,她望着我微嗔道:“你许久都没来找我了。”

    “公主……”又是一个大麻烦,老天,能否让我休息一会?我有气无力地应了声,“不知道公主找我有什么事?”

    “你们,你们在做什么?”看清帐内的一切,阿史那燕顿时柳眉毛倒竖,“她为何抱着你哭?”

    “公子,我,我先告辞了……”红儿又羞又急,急忙起身抹了把眼泪,回身跑出了帐篷。

    “红儿,等等,我,我……”我心中暗暗叫苦,看来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这负心人是当定了。

    “算了!男人寻欢作乐,逢场作戏,那也是难免的。”阿史那燕悻悻地挥了挥手,而后又问道,“明,你看我这身衣裳好不好看?”

    “恩?”我一愣,只见她身着一袭左襟枣红短袍,衣领、袖口、裙摆都绣上精美的金线,几颗珍珠点缀其间,下面套着绯红裤装,外头罩着浅粉色纱裙,上头还系着小串的金色铃铛,漆黑闪亮的长发被辫成无数条小辫,环套名贵的珊瑚珠串,密密地盘在头顶,显得俏皮而可爱。她轻提裙摆,优雅地转了个圈,薄纱裙便轻盈地飞舞起来,灵动而飘逸。

    “很漂亮,很适合你。”我由衷地赞叹,“你这身衣服,莫非是……”

    “这身衣服?是你那日赠于我的呀。”阿史那燕抬起晶亮的眼眸,定定地望着我。

    “我赠于你的?哦……”我拍了拍脑袋,蓦地想起来了。那日我答应了红儿,回头就去买突厥女孩常穿的那种带着铃铛的裙子,因为看着漂亮,所以便多买了一件送于阿史那燕。

    “这,这衣服我很喜欢……”阿史那燕的两腮飞上两朵红云,“明,你何时要迎娶我呢?”

    我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迎娶你?”为什么同一天,会有两个女人来逼我娶她们呢?真是自食恶果,我终有一日会被自己这身男装给害死,“公主,你,你冷静地听我说,其实……”

    说到这,我脑中忽然灵光一现,如今我被突利困在此处,身边无数眼线,单凭我一人之力,是绝对走脱不得,但如果可以借助阿史那燕的力量,恐怕要逃离这里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呵,我乃一介草民,而你是可汗的掌上明珠,”想到这,我倏地住了口,转而说道,“我们有着云泥之差,我又岂敢高攀呢?”

    “什么高攀低就的,我才不在乎这些呢!只要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那又有什么不可以呢?”阿史那燕把小嘴一撇,“我只问你一句:你喜不喜欢我?愿不愿意娶我呢?”

    “恩……公主貌美如花,我自然是喜欢你的。”我略一沉吟,决心欺瞒到底,“至于迎娶之事,我暂时还无法给你答复。”

    阿史那燕不解地问道:“暂时无法给我答复,这又是为何?”

    “我们中原人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倘若我擅自在外成婚,那便是大不孝。”我轻松一笑:“所以我必须回去向家中二老禀明这一切,方能迎娶公主。”

    “你们中原人规矩真多!”阿史那燕先是皱眉,而后拍掌道,“不如这样吧,过几日,我和你一起回中原去,我也想去见见你的父母呢。”

    阿史那燕这话正中我下怀,我心中大喜,面上却故意说道:“公主,过几日就回中原么?日子恐怕稍微急了点,且你父汗和兄长都不在此,不如等他们回来再……”

    “这是我自己的事,为何要等他们回来?我说何时出发便何时出发!”阿史那燕不乐意了,“若告诉他们我要与你成亲了,恐怕他们会喋喋不休地唠叨,干脆只说我去游玩了,才不让他们知道我是去见你的父母呢。”

    呵,经过这些时日的接触,阿史那燕的脾气我已摸得一清二楚,她刁蛮任性,目空一切,旁人说东她偏往西,越不让她做的事情,她越是要做,若与她据理力争,恐怕会事得其反。

    我故意一脸忧愁:“公主,你兄长突利留我在这为他处理些政事,恐怕近期都无法分身回中原了。”

    “哼,哥哥他就只会使唤人!”阿史那燕愤愤地说道,而后眼珠一转,“不管他,明,我们偷偷地回中原好不好?”

    好,好,当然好了!虽然心中这样想,但面上我仍是迟疑地问道:“如此是否有些不妥?”

    阿史那燕浑然不觉被我算计了,点头说道:“不会,不会,今日我便回去准备,明日就可告诉众人,我要出门游玩,过些时日才会回来。而你再偷偷地混入我的队伍中,那便可神不知鬼不觉了。”

    “多谢公主……”我才想开口,阿史那燕忽然一嘟嘴,“你还叫我公主?”

    “啊?不叫你公主,那要叫什么?”我一愣。

    她的嘴嘟得更高了:“我有名有姓,你不会叫么?”

    我赶忙摇头:“直呼公主的姓名?那可就太不恭敬了。”

    “恭敬?明,就算对着我的父汗与兄长,也不见你流露出一丝真正的恭敬之情,”阿史那燕目光灼灼地盯着我,“而对我,你更不可能打从心里恭敬,你知道么,我最讨厌的就是虚情假意的人……”

    “这个……”我听后暗暗吃了一惊,这个阿史那燕虽然任性,却也不是傻瓜,并不是那么好糊弄的,我只得胡乱找了个理由,“好,我全招了,老实说,因为你的名字太长了,我怎么也记不住,而且叫起来也拗口……”

    “对嘛,这样的话我才爱听。”阿史那燕咯咯地笑了起来,“嫌我的名字太长?行,你也随父汗他们那样,叫我‘燕儿’,如何?”

    “燕儿?”我方才险些吓出一头冷汗,这时才冷静下来,便试探地叫了声,发现阿史那燕脸上并无不悦之色,便也放心了,缓步踱到她的眼前,执起她的纤纤玉手,见她虽然满脸红晕,却无挣脱之意,就在她细腻的掌心落下一吻,立即便引起她一阵轻颤。

    “燕儿,你如此对我,叫我如何是好呢?”我煞有其事地责备自己,贴近她的身侧,说话时吹起的热气都拂在她耳后,“谢谢你……”

    “明……”阿史那燕软软地靠向我的怀中。

    我稍稍僵硬了下,而后便回拥着她,心中啼笑皆非,有苦自己知,没料到生平第一次主动诱惑人,对象却是一个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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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你娶红儿好不好?”红儿为我斟上一碗茶。

    “啊?咳咳……”我大吃一惊,险些将口中的茶喷了出来,“你,你方才说什么?”

    “自从公子在蛇林中救了我,我便暗暗发誓,此生即使做牛做马,也要一辈子陪在公子身边。”红儿扑通一声,跪在了我面前,“我知道自己低贱卑微,配不上公子,但我是真心喜欢公子,所以,请公子……”

    我赶忙起身将红儿扶起:“傻丫头,人哪有卑贱之分,说什么配不配的傻话呢,快起来。”

    “加上昨夜,公子三番四次地舍身救我,我不信公子对我一点情意也没有。”红儿却执意不肯起来:“公子,我不妄求能做正室,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侍妾,只希望公子能一辈子让我在身边侍侯你!”

    “我是很喜欢你,但,我只将你当做妹子,所以……”我颇感头痛,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只得应承道,“所以,你可以留在我身边,我会好好照顾你,直到你出嫁的那天为止。”

    “不,不,公子,我不要做你的妹子!不要……”红儿急得直掉眼泪。

    “有话好好说,你,你不要哭啊!”我最见不得女孩在我面前流泪;饿,顿时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

    正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帐外忽然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女声:“明,你在么?”

    我抬头看去,多日不见的阿史那燕掀开帘子,轻快地跑进帐来,她望着我微嗔道:“你许久都没来找我了。”

    “公主……”又是一个大麻烦,老天,能否让我休息一会?我有气无力地应了声,“不知道公主找我有什么事?”

    “你们,你们在做什么?”看清帐内的一切,阿史那燕顿时柳眉毛倒竖,“她为何抱着你哭?”

    “公子,我,我先告辞了……”红儿又羞又急,急忙起身抹了把眼泪,回身跑出了帐篷。

    “红儿,等等,我,我……”我心中暗暗叫苦,看来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这负心人是当定了。

    “算了!男人寻欢作乐,逢场作戏,那也是难免的。”阿史那燕悻悻地挥了挥手,而后又问道,“明,你看我这身衣裳好不好看?”

    “恩?”我一愣,只见她身着一袭左襟枣红短袍,衣领、袖口、裙摆都绣上精美的金线,几颗珍珠点缀其间,下面套着绯红裤装,外头罩着浅粉色纱裙,上头还系着小串的金色铃铛,漆黑闪亮的长发被辫成无数条小辫,环套名贵的珊瑚珠串,密密地盘在头顶,显得俏皮而可爱。她轻提裙摆,优雅地转了个圈,薄纱裙便轻盈地飞舞起来,灵动而飘逸。

    “很漂亮,很适合你。”我由衷地赞叹,“你这身衣服,莫非是……”

    “这身衣服?是你那日赠于我的呀。”阿史那燕抬起晶亮的眼眸,定定地望着我。

    “我赠于你的?哦……”我拍了拍脑袋,蓦地想起来了。那日我答应了红儿,回头就去买突厥女孩常穿的那种带着铃铛的裙子,因为看着漂亮,所以便多买了一件送于阿史那燕。

    “这,这衣服我很喜欢……”阿史那燕的两腮飞上两朵红云,“明,你何时要迎娶我呢?”

    我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迎娶你?”为什么同一天,会有两个女人来逼我娶她们呢?真是自食恶果,我终有一日会被自己这身男装给害死,“公主,你,你冷静地听我说,其实……”

    说到这,我脑中忽然灵光一现,如今我被突利困在此处,身边无数眼线,单凭我一人之力,是绝对走脱不得,但如果可以借助阿史那燕的力量,恐怕要逃离这里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呵,我乃一介草民,而你是可汗的掌上明珠,”想到这,我倏地住了口,转而说道,“我们有着云泥之差,我又岂敢高攀呢?”

    “什么高攀低就的,我才不在乎这些呢!只要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那又有什么不可以呢?”阿史那燕把小嘴一撇,“我只问你一句:你喜不喜欢我?愿不愿意娶我呢?”

    “恩……公主貌美如花,我自然是喜欢你的。”我略一沉吟,决心欺瞒到底,“至于迎娶之事,我暂时还无法给你答复。”

    阿史那燕不解地问道:“暂时无法给我答复,这又是为何?”

    “我们中原人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倘若我擅自在外成婚,那便是大不孝。”我轻松一笑:“所以我必须回去向家中二老禀明这一切,方能迎娶公主。”

    “你们中原人规矩真多!”阿史那燕先是皱眉,而后拍掌道,“不如这样吧,过几日,我和你一起回中原去,我也想去见见你的父母呢。”

    阿史那燕这话正中我下怀,我心中大喜,面上却故意说道:“公主,过几日就回中原么?日子恐怕稍微急了点,且你父汗和兄长都不在此,不如等他们回来再……”

    “这是我自己的事,为何要等他们回来?我说何时出发便何时出发!”阿史那燕不乐意了,“若告诉他们我要与你成亲了,恐怕他们会喋喋不休地唠叨,干脆只说我去游玩了,才不让他们知道我是去见你的父母呢。”

    呵,经过这些时日的接触,阿史那燕的脾气我已摸得一清二楚,她刁蛮任性,目空一切,旁人说东她偏往西,越不让她做的事情,她越是要做,若与她据理力争,恐怕会事得其反。

    我故意一脸忧愁:“公主,你兄长突利留我在这为他处理些政事,恐怕近期都无法分身回中原了。”

    “哼,哥哥他就只会使唤人!”阿史那燕愤愤地说道,而后眼珠一转,“不管他,明,我们偷偷地回中原好不好?”

    好,好,当然好了!虽然心中这样想,但面上我仍是迟疑地问道:“如此是否有些不妥?”

    阿史那燕浑然不觉被我算计了,点头说道:“不会,不会,今日我便回去准备,明日就可告诉众人,我要出门游玩,过些时日才会回来。而你再偷偷地混入我的队伍中,那便可神不知鬼不觉了。”

    “多谢公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