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法》细致规定禁烟场所
新加坡1970年开始禁烟,上世纪90年代普及,政府每过几年都要修改《禁烟法》,最重要内容是扩大禁烟范围。
法规不只是笼统地写公众场合禁烟,而是指出具体地方。我读预科时,学校网站贴出通知,说到的禁烟地有:公共服务交通设施(地铁、轻轨、公交车)、博物馆、图书馆、电梯、电影院、剧院、餐厅、理发店、超市、商场、政府办公室,违规人罚款200到1000新元(一新元约等于人民币5元)。
其他禁烟地还有很多:公共游泳池、室外体育场、民众俱乐部、公共汽车站,甚至是酒吧、迪斯科舞厅、KTV酒廊、夜总会、公共厕所。酒店和夜店可有吸烟室,或指定室外部分地区作吸烟点。
《禁烟法》规定,禁烟场所负责人要尽到贴禁烟标志提醒人们不吸烟、协助控烟人员工作等责任。
在公共场所禁烟同时,新加坡政府征收高烟草税:一包烟平均售价10新元(新加坡一顿快餐5元左右),有报道说是东南亚地区最高的。
新加坡出售的香烟不像国内,烟盒上只一行“吸烟有害健康”小字。有些烟盒,一半面积是吸烟后肺发黑的样子,让人恶心、恐惧。
有人形容新加坡是“Fine City”。Fine有两种含义,一是“好”,二是“罚款”。新加坡动不动就要罚款:地铁站喝饮料,罚500新元;大街上吐痰,罚200新元;乱穿马路,罚200新元。不少罚款与烟有关,如在地铁站抽烟罚1000新元。我想,好的禁烟环境,也许是罚款罚出来的吧。
[ 本帖最后由 yjj-dukuai 于 2008-7-21 09:2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