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真的火。机关怎么了,机关单位就能那么牛吗?
你是检察长又怎么了?就能让门卫把我从厕所里赶出来吗?
你们的工资、办公大楼难道不是用我们纳税人的钱造的吗?
今天中午11点左右,我在淳安县千岛湖经过南山大街。当时忽然觉得肚子剧痛,于是就开始寻觅周围是否有公共厕所。很巧,路边不远处就有个公共厕所,但没想到走进去一看,全满,而且还有人在等。再经过几分钟的等待还是没有空位。我实在是难以忍受。走出厕所,这时候看见街对面有家机关单位---淳安县人民检查院。因为之前在媒体上听说过“车站、码头、宾馆、商场(商店)、饭店,以及沿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涉密等特殊单位除外)的厕所,应当免费对外开放。”我就直奔进去。
进去的时候没看见门卫,凭着感觉也很快找到了厕所。厕所里有一戴眼镜的人,当时我也没在意(在那种情况下,我也 不会去在意他)。当我准备如厕时候,那人忽然问我是那里的。我就如实回答。没想到他在得知我是来借用厕所之后,马上用严厉的语言对我说“你知道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怎么能随便进来。”要我马上出去。我当然只能连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实在是太……”。他瞪了我一眼然后就出去的。我原以为就这样结束的,可 没想到他在走廊里大叫门卫。意思是怎么随便什么人都让进来。接下来就是门卫跑进厕所开始对我进行训斥。各位啊,当时我已经再里面蹲着了。那个门卫就不停的在外面说。其中我听明白了刚才那个戴眼镜的男子是这里的检察长,说这是机关单位,不是什么人 都能进来的。
我听到这里真的很火。我知道这里是机关单位,所以我才来的。原以为机关单位拿的是我们纳税人交的钱,用我们交的税盖的大楼。难道我做为个市民连借用下厕所的权利都没有吗?检察长。检察长怎么了,检察长就能让门卫把我赶出去?这是公务员做的事情?人民的公仆就是这样做的?我在大厅里想找找看那个检查长的姓名,可是没找到。在门口我就拨打了12345市长电话,只是一直没打通。所以现在到这里来和各位伙伴说下,希望各位声援我下。
摘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沿街单位厕所
上班时间免费开放
除了第十一条,新《条例》的第四十三条也是备受关注。其中规定:车站、码头、宾馆、商场(商店)、饭店,以及沿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涉密等特殊单位除外)的厕所,应当免费对外开放。违反规定的,可处300-5000元的罚款。
[ 本帖最后由 风吹沙 于 2008-12-25 10:1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