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伤孩子妈妈,就以上澳美情况说明,我做如下更正 :
第一,事情发生后你们到现在没来看望过孩子,何来的没及时慰问这一说?即使一个月以后在派出所的施压和调解下第一次见到了负责人,一见面就是满嘴的谎言,找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第二,我们没有指定去美国医院,原话是:我们要找最好的医院和医生给我儿子处理这个伤疤,最大程度减轻疤痕,这个技术在哪里,我就会去哪里给孩子治疗。你们说我们必须告诉你们医院名字,我才告知美国这家医院也可以,别的医院也可以。
第三、到目前为止我没有收到任何承诺书,你们校方是通过什么方式给我的?
第四、关于法定代表人回复,孩子受伤她感到痛心,愿意承担责任这一条,我做出如下质疑:如果你们想真诚去解决这件事,为何在我一直要求退剩余未读完的学费情况下,你们一直不退费?为此,我四次去派出所。在我第三次去派出所时,你们找各种理由不出现,只是让你们财务拿来虚假课单来应付一下,根本不是来解决问题的。为此,只好约定再次见面。第四次我去派出所你们仍然拿着虚假的上课单,依然是负责人不出现?你们真诚体现在哪里?只是在屡次你们都不解决退费问题的情况下我才要求全额退费。
事发一个月之后,你们对我受伤的孩子不闻不问,更没有来看望。都是我自己带孩子到医院看病就医换药。一个月后我到学校讨要医药费,学校没有一个人肯来接待我,负责人也一直不肯出现。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之下,我只好求助派出所,在派出所的反复催促之下,才终于第一次见到了负责人,可是你们在派出所,顾左右而言他,一直回避问题,连我自己目前已垫付的医药费都不愿拿出。一而再,再而三,找各种理由,就是不付医药费,更不退剩余学费。
第四次调解,派出所请来了《都市快报》“律师来了”的权威律师进行调解,并给出了赔偿的建议,你们现场代理负责人基本同意并说回去商量一下具体数字,结果第二天给的答复竟然说是我在讹钱。因为你们不肯赔偿医药费,所以我一直要求校方先退剩余学费,用于给孩子治病。正常的退未读的学费,你们竟然让我到法院去起诉,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很大诚意来处理问题?
第二次调解:幼儿园负责人见面就说,这个疤痕是很小的轻伤、皮外伤。请问肌肉层都断了那么深,是皮外伤吗?受伤当天流了多少血,有良知的老师也会告诉你们吧?在医院一层一层缝合的过程中,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鲜血流的满头都是,你听到和看到了吗?你没有!你一直躲着不出现。还到处说我儿子是皮外伤。当时我和你们说孩子由于失血过多,脸色蜡黄,每天晚上刚入睡的时候都会出很多虚汗。你们反问我,是不是我儿子天生有毛病? 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顾根土先生每次都参与其中,也付出了很多辛苦的劳动,他希望大家都能抱着真诚的态度来解决问题。顾根土先生多次表示,家长更有诚意来解决问题。
孩子发生伤害后,作为家长的我内心受到了多少折磨?每每看着儿子天真无邪的问我,妈妈:我头上的小月亮(他形容疤痕)没有了,是不是不用贴这个东西了?他经常会撕掉头上的去疤痕贴,问我是不是可以不贴了。疤痕后期增生厉害,疤痕也发硬,所以经常要去医院修复,每当他看到医院的床就大哭,说不要躺,他一直记得缝合当天躺在手术台上的情形,去餐厅吃饭看到红色的沙发就会说怕。看到孩子头上难看的疤痕,现在只要听说哪里有好的去疤痕的产品,作为母亲的我满世界托朋友带,这些我和你们说过吗?我有提让你们报销吗?包括近期我去香港买了去疤痕贴,我连小票都不保留,这些费用我根本没想过来让你们报销。
6月20号早上,澳美幼儿学府门口有50位左右的家长要求退费,在听到消息后我也到了现场要求退学费。有些家长问我:你儿子是不是受了皮外伤?你们对孩子家长说我儿子受的是轻伤,是我用手掰开伤口拍的照片。想请问但凡有孩子的人谁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只有内心歹毒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我们正常人是绝对不敢说这样无耻的话语。
在澳美幼儿学府统计退费的家长名单时竟然有部分家长反映退费退了三年都未果。就连我2018年缴纳的2800元校方收取的圣诞活动费(后来澳美学府单方面擅自取消)在我多次催讨下,至今也没退还给我。我想请问广大网友,这样品性的人有什么资格办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