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杭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为年龄在6至14周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
并随父母来杭州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滨江区、拱墅区、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
富阳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以下简称市区)
居住的非市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就读条件:
年满6周岁,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可以申请在市区接受义务教育
就读手续:
1.小学一年级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申请人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实际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小学报名
并提供随迁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1)流动人口居住证量化服务制度实施前,
各区应根据随迁子女取得有效居住证的时间先后排序,
按照就近(相对就近)的原则,
统筹安排入学。
流动人口居住证量化服务制度实施后,
各区应根据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居住证的量化分值按高低排序
(以分值高的一方为准),
按照就近(相对就近)的原则,
统筹安排入学。
(2)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有效居住证,
但预计当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预登记。
取得有效居住证后,
应在8月31日前向实际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小学补交相应证明材料。
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安排入学。
该学校安排确有困难的,
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解决。
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应优先安排规定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并完成报名的儿童入学。
2.初中一年级入学。
在市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
毕业前由在读小学组织调查核实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并将核实后的本校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毕业生名册报小学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升学分配。
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