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6日电 靴子终于落地。
昨日晚间,备受关注的燃油税改革方案出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至12月12日。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征求意见并未涉及到过路费、过桥费等事宜,而只是规定“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而有关人士表示,杭州目前征收的“四自工程费”可能还将继续每年征收300元。
何谓“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记者从公路主管部门内部人士处了解到,所谓的一级、二级公路,均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予以划分。根据该标准,我国的公路一共分为高速公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五个等级。其中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根据这种分级,杭州收费站点大多设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因此即便“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对杭州的影响也不大。
受上述因素影响,昨日一些论坛上,不少网友也开始担心过桥费、过路费不会随着燃油税费改革而消失,并形成“税”、“费”并行的局面。“应该学习一下海南经验,将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和运输管理费等四费合一,从中直接收取燃油附加费。而不是取消养路费,过桥费、过路费依然存在。不取消只能是增加老百姓的负担。”一位来自海南的网友这样说。
据了解,目前在我国,海南省是唯一一个高速公路不收费的省份。早在1994年1月1日起,海南省就开征燃油附加费,并将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和运输管理费等四费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