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居民反映有人长期在城西古墩路文一路一带飙车,现在出事了,市长批示了,才来查,交警部门应该负什么责任?!说那一带只有监控,没有测速,为什么?车多拥挤的地方那么多测速好罚款,到了出人命的地方,就没有了测速?那也是个闹市区啊!
第二:通过这次事件,交警方面的技术检测已经失去社会信誉了,建议第三方机构接受受害者家属委托进行现场勘察,就此次交通事故进行独立调查。市长都说超速,要治超速了,你还70码?!事故事实调查结果与公关结果不一样的话,交通部门有些领导要接受调查!
第三:宣传部凭什么下文件“和谐”报道?闻涛路事故为什么没有相关文件?法律规定这个案件可以报道,那个案件不许报道吗?做出这个决定有没有符合有关组织程序?要深入检查!纪委书记都被抓了,哪个部门还敢违纪违规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