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女谁来关心你的性生活
我国目前离婚率达50%。对于已婚男女而言,离婚现在几乎已成了普遍现象。作为男女双方从离婚手续办理完那一刻开始,他(她)又重新融入到单身一族中了,但从其人生经历和社会态度而言他(她)们似乎又不属于未婚一族,毕竟都是“故人”了!一夜夫妻百日恩。不管什么原因离的,多少会有些遗憾和失落!如果还有孩子,那自然更不必多说,双方不是说离就能离的。离婚只是法律手续而已!带着这些“瓜葛”,自然而然出现另一个问题:离婚男女的性生活,怎么解决?在另一半出现以前,再偶尔“打个牙祭”。看似是个好注意,毕竟双方曾经是夫妻,但一旦再同床,意味着对离婚的否定,而且在无感情的基础上,只能定义为非法同居。因此,这个办法好象行不通;迅速突击,找“性伴侣”解决。感情是要培养的,结合更不能一蹴而就。一时半会图一时需要找的对象可能只会给你或他(她)带来更大的伤害或失落。这种盲无目的的结果,应该也是行不通;还有就是“买春”了。这个方法最速效,好象对彼此的伤害也不大,投资少,见效快。但好象对大部分传统人而言,面对一个“千人摸万人玩”的人,你不能动情,也不会动情,逍遥之后只是无边的空洞,甚至悔恨!回想曾经的甜蜜,留给你的只会是更大的失落。同时更将日夜备受道德谴责的折磨!所以,愉快的“性生活”买不来,也没有出售的!那么,谁来关心他(她)?难道只有忍耐?直到另一半出现?但如果,这一半迟迟不出现,怎么办?是等待一个看不到的未来还是选择上述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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