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中阶段连续三年在市区同一初中学校在籍在读。其中,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3〕8号),自2023年春季学期(即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始至初中毕业均在市区同一初中学校在籍在读的转学学生,视作初中阶段在同一初中学校在籍在读。
3.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浙江省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优秀(A等)项数3项及以上,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级良好及以上。
四、分配生的操作程序
1.资格审核。各初中学校应对照分配生基本条件,对应届毕业班学生是否具有分配生资格进行严格初审,并同步报区教育局审核,5月6日至5月10日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学校校园网、公示栏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通过资格审核的市区应届毕业班学生可填报分配生志愿。
2.名额确定。分配生招生名额以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主要依据均衡分配。市、区教育局根据2024年市区各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总计划数和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确定名额分配比例,并原则上根据该比例和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确定各初中学校分配生名额。各初中学校应通过公示栏、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本校2024年的分配生招生学校(校区)、招生名额等信息。
3.志愿填报。分配生志愿填报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前进行。具有分配生资格并拟参加分配生招生的考生,应于5月31日8:00至6月1日18:00,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管理系统(www.hzjyks.net是唯一网址),在家长指导下填报志愿,最多可填报4个招生学校(校区)志愿。6月1日18:00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关闭后,考生所报志愿将不得更改。请考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报。
4.招生录取。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工作在中职与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招生录取之后、自主招生录取之前进行。市教育局根据分配生招生总计划数和报考学生的志愿及人数,划定分配生招生录取基础控制分数线。中考成绩(不含加分,下同)达到该基础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其所填报的分配生志愿方为有效。分配生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录取。中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投档先后位次。
①语文、数学两科合计总分高的考生;
②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③科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④社会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已被名额分配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招生录取。名额分配招生学校(校区)未录满的招生名额,纳入该校集中统一招生阶段招生计划。
五、有关要求
名额分配招生是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务必按程序规范、公正、公开做好分配生资格的审核工作,并指导学生及家长理性选报分配生志愿。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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