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到2022年,全省农村幼儿园等级园比例达到95%以上;
切实规范农村幼儿园课程及实施,提供满足幼儿教育需要的各类玩教具和游戏材料,提高教师游戏指导力和课程实施力;
纠正和消除“小学化”和“看管式”现象,大力提高农村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
3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按标准配齐配足农村幼儿园教师。加强编制的统筹使用,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3位在编教师;创新编制管理,积极探索农村幼儿园报备员额制度改革。建立农村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待遇保障与财政生均拨款和等级幼儿园评估认定挂钩机制。
分级开展农村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探索适合实际的混合式培训模式。到2022年,农村幼儿园教师持证率达到98%以上。
工作要求
1科学制定工程规划
各地结合贯彻《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江省发展第三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对照《浙江省薄弱幼儿园提升标准》《浙江省小规模幼儿园和教学点提升标准》,摸清底数,系统谋划,完善区域学前教育规划布局,科学制定有针对性的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规划,明确弥补学前教育资源缺口的途径、时间安排和资金要求。规划要落实到每所幼儿园及每一个建设项目。
2积极推进项目实施
全面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保障,建立评价考核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项目进展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坚持“牢固、经济、实用、够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程序。
3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依法保障农村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鼓励各地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建立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工资奖补机制和农村津贴制度等方式,切实提高农村幼儿教师收入待遇。健全农村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保障足额培训经费,有效促进幼儿园教师综合能力的提升。
经费及保障措施
1统筹落实建设经费
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所需资金由地方统筹安排解决。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按因素法给予各地转移支付奖补。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农村学前教育,共同推动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的实施。
2组织开展督导评估
开展市县人民政府教育履职评价。针对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设置相关评价指标,督促各地按期保质完成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项目任务。
以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为抓手,助推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在创建工作中开展农村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督导评估工作,每年抽取30个县(市、区)300所农村幼儿园进行现场督查,推动各地加强农村幼儿园的补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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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任一
来源:教育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