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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口水杭州

Matthew律师
Matthew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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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 14:49 10.4万 1

2025浙江高温费发放指南:标准、时间、条件、含全国主要省市对比

  
关于浙江高温补贴政策: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规定,从2018年6月1日起:

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现调整如下:
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 300 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 200 元。发放时间为 4 个月,即 6 月、7 月、8 月、9 月。特殊情形:工作性质需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或属于高温炉前作业的人员,均视同室外作业人员,按每月 300 元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整理了一些高温补贴相关解读:


1、什么是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也称为高温津贴,是在中国特定高温环境下,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夏季高温作业时的健康和安全,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种补偿性工资。


2、发放的高温津贴是否计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公司发给员工的高温补贴需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发高温补贴后能降低工资吗?

不可以,《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且高温津贴属于额外的岗位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不可以因发放高温津贴降低工资。

4、绿豆汤可以抵扣高温补贴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5、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用发放高温补贴?

1、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仅限于与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因此兼职工作者及实习学生等非正式用工人员不在此列。
2、若企业已经采取了如开空调等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就可以不用发放。
3、如果劳动者主张的高温津贴超过了仲裁时效,一般不予支持。


6、不发高温补贴,员工能否据此主张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因拖欠劳动报酬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实践中,各地会因为区分工资与补贴导致不同操作,部分地区不支持经济补偿金。



附全国各地的高温津贴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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