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成为全省首个就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征求意见的地市。
帮大家划一下重点:
金华这份征求意见稿,其实就是将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班班型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基准价分别为50元/课时人次、40元/课时人次、30元/课时人次,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标准课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可按比例折算。此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限1年。
再说得直白一点,哪怕是1对1授课(即10人以下班型),每课时(45分钟)的收费,也不能超过55元(50元/课时最多上浮10%)。
《通知》中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都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其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制定;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其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局制定。
《通知》中还规定,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有关部门要加强线上监测和线下巡查,及时查处学科类培训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明码标价以及非学科类培训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违法行为。
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而在11月29日杭州市教育局发布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预收培训费管理的通知,对这一项工作开始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7日。
意见稿提到,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与标准应在办学场所、机构运营网站等显著位置以及“安心培训”平台上提前1个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